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四大门 作者:李慰祖 / 周星 补编 内容简介 所谓四大门,乃是对四种灵异动物即狐狸(胡门)、黄鼠狼(黄门)、刺猬(白门)和蛇(常门)的总称,在华北地区广泛流传着关于它们的民俗信仰。这篇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本科论文通过深入的实地调查和访谈,自觉重视局内观察法和民俗语汇,站在社会学、人类学和比较宗教研究的立场上,以严谨认真和超脱公允的态度,详细地描述了北平西北郊一带农民信仰的实际情形,进而讨论了当地民众所信仰的四大门宗教及其对于农民生活的重要意义,尤其着力分析其社会功能。论文写成之后,在学界声誉卓著,被认为超过了现在很多的博士、硕士论文水平,却一直没有公开出版。此次经典重提,实为初刊,以飨读者。 绪论:观点、方法论及问题 本文的宗旨在于描述北平西北郊一带农民信仰的实际情形,并且企图在事实中能寻出这种四大门宗教对于农民生活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作者深信仅有比较宗教的研究,方能给我们一种正确的观点。我们若是带着自己的宗教成见,去看另一种宗教,很少不被这样先入为主的障碍物蒙蔽了事实的真相。这种带有价值判断的意见显然是非科学的。华利司(Wallis)说得很对,“当讨论人类各种宗教时,必须力求客观,而不应对于信仰与仪式的体系加以估价”(1)。郎(Andrew Lang)也曾说过:“当一个人落在法术圈套之中,便是宗教。当他跳出这个圈子便是神话学了。”(2)在本文中,并不讨论此种农民信仰的真伪问题。至于谈到改革方案更是超乎一个民族学者的权限。我们承认杜尔干(E. Durkheim)的说法:“人类的制度绝不能建筑在错误与虚假之上,否则此制度绝不能存在。”(3)农民信仰乃是一种社会制度,其存在必有其所以存在的理由。从比较宗教学的观点来看,所有的各种宗教并无高下之别,每个宗教都有它的忠实信徒,从信徒来看,他所奉的宗教乃是无上的真理。我们又知道,杜尔干曾说过:“宗教乃是社会的反映。”事实上,某一种宗教的存在,与它所在的社会的情形是必然吻合的。这是一种自然的现象。 以往外国基督教的传教士,如De Groot、A. Smith、Dore一流,也曾注意中国的农村宗教。但是,他们的研究态度是感情用事的、非科学的;在他们的著作中充满了宗教的偏见,他们的结论更是去事实太远。所以,对于我们的研究并无多少补益。 据作者所知,本国的学者讨论到农村宗教,也并没有注意这种宗教——四大门——的位置;在他们看来,四大门并不是一种宗教,而仅仅是一种初民的迷信。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错误。由于研究的结果,我们知道“四大门”的信仰,在农村中要占极优越的地位,其影响乃驾乎其他宗教之上,甚至于四大门的势力侵入到其他宗教的领域。而以往的学者忽略此种重要的事实,以致这一类的参考文献极其缺乏,这不能不算是一个大的遗憾。 回过头来,我们看到四大门的信仰的普遍性,实在令人可惊。作者从来没有听见一个乡民表示否认四大门的存在;有的人希望与四大门多多发生关系,有的认为四大门乃是邪道,不宜亲近。无论如何,四大门的存在由乡民看来,乃是一个无可怀疑的事实。在平郊村内,不信泥胎偶像的、不奉祖先的大有人在,而四大门的信仰则深入人心。 有人认为,信仰四大门乃是乡民无知的表现,香头乃是欺骗愚人的。此种说法完全不合事实,从许多方面看去,乡民的知识比较我们的绝不为少。他们辨别是非真伪的能力,并不比我们弱。他们应付人事的圆滑巧妙,足以使我们自愧弗如。如果认为香头是一种欺骗,此种说法也缺乏有力的证据。在香头“坛口”上所挂的大大小小的匾额、乡民许愿的供品,以及香头与农民之间所流行的丰富而生动的神话,这都是四大门信仰之真理的证据。 从一个心理学家的观点来讲,香头的行动是反常的,并且是歇私退利亚症(hysteria)(即歇斯底里症——编者注)的表现。作者承认这种观点是同样的正确,同样的合理,但这并不是社会学的观点。精神分析的理论是一种可能的解释,而不是唯一的解释。作者有一个偏见,就是本文的研究为保持严明的社会学立场起见,所以并未采取心理学上的解释。但是,作者希望对此题目有兴趣的心理学家能够从另一方面入手,着重香头之人格分析、乡民的集合心理、象征之内蕴的意义,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同一问题,那么更能增加我们的了解。 本文研究的方法乃是“局内观察法”。第一步所做的准备工作,乃是学习乡民的土语,特别着重在四大门信仰中的术语。在研究过程之中,作者接受鲍爱士(F. Boas)的意见,将农民信仰分为两类,就是“公开的”与“秘密的”(exoteric与esoteric)(4);“公开的”部分乃是农民之间对于四大门的通常信仰,“秘密的”部分乃是香头对于四大门独有的解释,而为一般农民所不知道的。 作者研究农民信仰时,竭力避免从一两个人口中得到报告,而尽量与各乡民直接谈话,藉兹明了这四大门信仰的普遍势力。关于“秘密的”部分,作者便由十几个香头得到所希望的材料。作者到“香坛”去“求香”,向他们表示同情,对于“仙家”奉献供品。无论如何,已然多少具备一个信徒的条件了。由于气味相投,他们便会很高兴地叙述“当香差”的历史、拜师的典礼、“朝顶进香”的盛况、仙家显著的灵验等等。这些材料都是香头的专利,而为一般乡民所不知道的。 作者认为遗憾的一件事,就是未能利用照相来说明香坛的布置、香头下神的仪式。因为在各香头的心目中,作者乃是一个忠实信徒,如果使用摄影机,恐怕引起他们的反感,使研究发生阻碍。这是本文很大的一个缺点。 本文其他的缺点也很不少。将宗教概念与宗教活动分开来讲,在叙述上发生许多困难,在将来的继续研究上,都是须要改善的地方。 本文所要回答的有两个主要的问题:第一,四大门信仰是属于哪一种宗教体系?我们希望由于神话的探讨和仪式的分析,能得到一个正确的结论。第二,四大门信仰的功能是什么?香头在社区中负着什么任务?何以在“破除迷信”的旗帜之下,香头制度在不利的环境之中,能够依然存在?等等。这是很值得注意的问题。 其次,应注意的是四大门势力的广度。有些社会组织,如乩坛、理门公所,也成为四大门活动的园地。甚至武术都和四大门发生了关系。本文自然未能概括四大门之所有的活动范围,此仅是一个研究的开端而已。 最后,我们不应忽略历史事实的重要性。虽然本文限于实地研究,无暇提供过往的证据,但是无论如何,历史文献的研究不可缺少。虽然四大门信仰的起源一问题,还不是现在所能解决的,但是,它的变迁情形很能帮助明了现状。至于四大门之信仰之地理分布情况,也是同等重要。这些繁复的工作,不是一人一力所能完成,而有待于学者的共同努力了。 ————————————————————
(1)?Wallis, W. D., Religion in Primitive Society, New York: Crofts, 1939, p. 2.
(2)?Ibid. Quotation from A. Lang.
(3)?Durkheim, Emile., Elementary Forms of Religions Life, London: Allen & Unwin 1914, p. 2.
(4)?Boas Franz, Race, Language, Culture, New York: Macmillan, 1940, pp. 312-315. 第一章 四大门的成因
(1)?石桥丑雄:《论北平之萨满教》(日文),外务省文化事业部出版,1934年,第214页。
(2)?永尾龙造:《支那民俗志》第一卷,支那民俗志刊行会,1940年,第250页。
(3)?Arthur Sm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15th ed., Revell, 1894, pp. 296-297. 第二章 四大门与农家
吽(六字真言)
搜妖捉妖金刚,本护金刚,护身金刚。
郑姓掐诀念咒之后,这条长虫便不动了;郑姓灵机一动,要它向前,它便向前走,要它向后,它便向后退;将咒语停止放它走,它才离去。又有一次,郑姓又遇着一个刺猬,念着“总咒”也将此刺猬控制得进退自如。第三次,他遇一条小白长虫,头上生着红冠子,这乃是一个有道行的长门(以前所遇的长虫和刺猬是否有道行,郑姓不知)。郑姓又向它念咒,它果然不动,但是让它向前向后都无效,它仅仅将身体盘作一团,向郑姓将头点了三下。郑姓停止念咒,它便走了。
按,以前香头的“六字真言”坚不出口,武术家的“六字真言”或者与其相同也未可知。
第四章 香 头
在请柬上写明的日期乃是正期。其实许多典礼和“安龛”在正期的子时起始举行,依照普通习惯上说,乃是正期的前一晚。此次“安龛”的时间,在十月廿四日夜间,在晚八点的时候,“坛几”上善男信女便陆续来到。每个来宾进门先要向神龛参拜,由“压坛者”(即一切礼仪的指导者)张斌香头取高香一股,在“海灯”(佛前的油灯)上燃着,交与参拜者,参拜者双手将香高举致敬,签在炉中,跪在黄布蒲团上行一跪三叩首礼,旁边有打磬的人。
在大龛的左边,放着“安龛表”。“表”的构造,外面是一个黄色素封筒,折叠矗立成长方形,长约四尺,宽约五寸,中间所粘的花签为红色,上面印着荷叶帽,下面莲花托,两旁分立三四个仙人,中间写着“六圣仙词”,这是李香头此辈的“堂号”(师父给取的“堂号”),因为李香头在本门中是第六辈,她的师父的“堂号”叫做“五圣仙境”。堂号由写表文的人同时填写。下面是表疏封筒和安龛表文的样子:
在大龛右旁放一“表”,叫做“安位表”,是正期正午所焚的,表文如下:
以上的表文须要说明:“引善香首人”便是被柬请并且助有香资供品的本门香头;“司房人”便是司账者;“中伙人”便是厨茶房人;
便是男女来宾;李祥元便是本家李香头。
“盘道”:众香头围坐屋中,各自下神,先叙寒暄,然后便讨论典礼的程序问题。李香头的师父潘香头降下她所顶的“黄老爷子”,很自尊的样子吩咐压坛者“安龛”的程序。压坛者是张师爷爷(张斌香头是本家香头的师爷爷),并且是潘香头的师父,原来胸有成竹,但是此时不敢不唯唯诺诺。而于香头(张斌香头的三弟子)便持反对态度,来驳“黄老爷子”,因为此时于香头也降她所顶的“胡二姑姑”。这是以神的资格与神来辩驳,并不敢以“当差的”资格来反对。于是,各神纷纷发言,有的说先“交香”,有的说先“交供”,不可开交,后来还是由“张师爷爷”建议先“交供”,大家都同意。
“交供”时,在神龛前敬茶一杯、醇酒三杯、素菜五高盘。供上齐之后,由两个香头将“压坛布”遮在龛前面,先由本家许愿的老主人(本家香头的公公)焚高香一股,向空龛行三跪九叩礼——“大参”礼(似僧人礼式),然后本家香头行礼,再其次便由本门香头由尊至卑各向神行礼。当上香的时候,虽然行礼的名分、位次已然规定谁先谁后,但是每个香头行礼时也须要表示谦逊的意思。在香燃着之后,举之向屋的周围一拱揖,随着说:“诸位引善的香首、老都官们,有僭了!”说完才将香安在炉中,再“下参”。“引善的香首”乃是发起善会的香头的尊称,“老都官”乃是会中“助善的”(详后)领袖的尊称,“有僭了”是指自己居先行礼的谦词。参神之后按尊卑,本门香头相互参拜。
“安龛”:夜间子时行“安龛”礼,已见前文。
“交香”:“安龛”之后便行“交香”礼。先焚檀香一炉,然后依次烧高香向神龛参拜。按照张斌香头门中的规矩,应当先由“引善香首”拈香,各引善香首中又应由本门最长辈来拈首香。若是最长辈的正在“压坛”,便由次尊的香头拈香,将香燃着之后,举着香向大众做奉揖式,同时说:“‘压坛的’、‘引善的’,众位香首,有僭了!”大家齐声应道:“虔诚!”将香安在炉内,行“大参”礼。从先磬声不绝,直到焚表时为止。本门香头依着次序交香之后,其次是“司房人”(管账者)“交香”,再其次是“中伙人”(厨茶房)交香,最后是“助善人”(男女来宾)交香,由司房以下各人焚高香一股,行一跪三叩礼。
“跪表”:交香之后便行“跪表”礼。“表”便是“安龛表”,表文见前,由许愿人跪焚之,由“压坛者”燃着一股“红头香”,交与“跪表者”,接过之后,擎举一下,安在炉内,行三跪九叩“大参”礼,叩完之后,端肃正容,跪而不起,在旁边的执事者将铜盘承表疏递与“跪表者”,双手捧着,左右分跪两个香头,左边的用高香两股挟持表筒上部,右边的用铜质香箸挟扶表筒下部,因为“表”高四尺,矗立在盘中,焚的时候恐怕倾倒。另外由一个执事人用燃着的一炷香,将表的上端从四角燃着。当时,无论屋内外的人众都要跪在地上,双手合十(问讯礼),众香头口中默诵“大悲咒”和“阿弥陀佛”佛号,表疏从上至下徐徐焚烧,不可起“嘭”声,以表示“安龛”者的静肃诚心。焚完之后,大众行三叩首礼而起,一齐向许愿人道大喜,并且说:“虔诚!”因为神仙已然接受其心愿了。然后各香头又各依辈数尊卑相互行“参礼”,受者仍须要说两句吉祥话,例如:“香烟高起,修福修寿。”
“降神”:跪表之后,各香头环坐屋中,随便谈笑,不久,各香头便降神了。有的打个呵欠,降下一位仙姑,有的做个欠伸,下来一位老爷子,一时之间各香头都已降神,彼此便互道寒暄,并且称赞本家设坛的虔诚,并念诵赐福的词句,一直要到次日上午两、三点钟,神仙方能陆续退尽。
“喝汤”:在夜间三点多钟,本家主人预备食品,款待大众,这名为“喝汤”。普通都喝“柳叶汤”。“柳叶汤”的做法是将面和好,擀成薄片,切做柳叶的形状,放在锅中煮熟,用海带、酸菜等做成“卤”,浇在上面。
各香头喝汤时,长辈入座,晚辈依序来座前“下参”。作者在以前所提到各典礼如“交香”、“交供”等完毕之后,各香头相互“下参”,与此情形完全一样。就是“受参的”如果有长辈,那么,受完参之后,还要向所有的长辈各“下参”。完全“下参”完毕之后,方能“喝汤”。
以上各种典礼的举行是从子时起始,但是,来宾要在早晨八九点钟方到坛上烧香。来宾见主人时,须要说“慈悲”,主人便要回答“虔诚”。来宾由“压坛者”递过一股燃着的香,签在炉中,行一跪三叩礼。起立之后呈进“香资”。香资的多寡不一定,寻常的是四角或是六角,与本家关系较深的出一圆或两圆,很少有更多的。装香资的“封套”,便利用原来的那一份请柬的“封套”,因为有此省便的关系,所以,主人发请柬时在请柬的红签上,便不写所请者的姓名。
香资封套图
主人接受香资时,只是双手合十,念句“阿弥陀佛”,或是说句“修福修寿”,并不声谢,以后亦不登门致谢。因为香资是对于神的奉献,而不是赠与主人的。
来宾献香资之后,便坐下用斋。来宾随到随吃,凑足一席便成,并不规定时间。到了上午十一时,已交子初,便要行第二次“交香”礼,情形与第一次大致相同,主要的区别是:第一次交香焚表以“安龛者”——许愿人——为主体,第二次以“安位者”——本家香头——为主体。
先由压坛者高叫一声“交香!”随着便有另一香头高叫:“请司房先生拈香!”(司房的地位颇尊,仅次于“引善香首”)司房人拈香之后,又有人高叫:“请中伙诸位拈香!”又其次是“请诸位助善的拈香!”最末后是本门香头“交香”。“头股香”(第一股香)应该由本门香头中辈数最长的交之,但是,若正在“压坛”,便由次尊的香头交“头股香”,以下依着次序,“压坛者”最末后“交香”,谓之“压香”。司房、中伙等拈香时,都要说一声:“压坛的、引善的,诸位老都官们,有僭了!”本门香头交香之后,又要相互“下参”。
以下是第二次“交表”——交“安位表”,由本家香头来跪表。压坛者将“红头香”燃着,交与本家香头,双手将香高举,然后签在炉中,行罢大参礼,跪而不起,一切情形与第一次交表时相同。在寂静肃穆之中,表中“嘭”然一声,火焰直起,几乎冲到顶棚,同时众人大叫:“吉祥!”这样,全体精神更为紧张。不久又有“嘭”的声音,益使全体振奋,跪着一直等到表疏焚尽方才叩头起立,向主人道喜。第二次焚表必须要起“嘭”声,才知道神仙喜悦,领纳“安位”的“虔诚”,“嘭”声愈大,愈表示神仙喜悦之深。
大家起立之后,各香头依着次序到院内,将数十股高香折为散柱,参差纵横地堆起来,下面堆得多,上面愈堆愈小,成为塔状,在上面满布“黄钱元宝”等,名之为“香山”。“香山”的位置在正对屋门的院中。将“香山”焚起之后,各香头向东方行“大参”礼(本家香头所奉的神在丫髻山,如果本家香头所奉的神在另一方的山上,便向另一方行礼)。助善的妇女,也有在此时随香头参拜的。“交表”之后,各香头又相互参拜,互道“吉祥”。
“香山”已然焚完,各香头进入屋中,主要典礼到此结束。在各香头向本家香头告辞之前,由本门中最长辈的香头拈香,向安龛的神仙“下参”,全体香头依着次序“下参”,然后,各香头相互“下参”,“下参”已毕,各香头下神谈话。最末后,由长辈或师父将香头门中规矩告诉本家香头,例如龛上用的物品(如“压坛布”之类)何时撤下,以及“开顶”的规矩(详后)。告知明白之后,各香头再相互参拜。然后本家香头一一致谢,大家再行告辞。
第六节 塑像与神话
塑像在“香坛”中并不是必有的,必须要由许愿人许下愿心,在坛中“安龛塑像”,这在上文中已经讲到。现在是要将各“香坛”中的“塑像”加以分类,叙述如下:
“香坛”中所有的“塑像”可以分成三类:“佛”、“神”、“仙”。
1.“佛”。此处所说的“佛”是广义的,包括佛教、道教中的“神”、“佛”、“菩萨”等。作者在此要声明并非是将许多不同的神圣概念混为一谈,这个广大的分类是依照海淀碓房居六号刘香头的意见,因为她同作者说,她所供的几位“佛”乃是“佛法广大,普渡群生”的,与普通香头所供的“神”、“仙”完全不同,这是刘香头认为很尊荣的事情。兹将各“香坛”关于“佛”的“塑像”叙述如下:
刘香头“香坛”中,供着大佛龛三个,正中一个是“玉皇大帝”,身穿鹅黄色龙袍,头戴“平天冠”,手执牙笏,三绺黑须。右边龛中供的是“观世音菩萨”,手执“甘露净瓶”,又有“善财童子”和“龙女”。左边龛中供的是“药王爷”,九梁道巾,鹅黄鹤氅,三绺黑须,手执拂尘。
在成府曹香头香坛中,“佛”的塑像不供在正中而供在两旁,因为正中所供的“四大门”就地位来讲当然不能与“佛”相提并论,但是,四大门是该坛“主坛”之神(就是该坛的开创者),所以要供在正中。“佛”在该坛是客座的关系(设坛之后方才驾临,并且不是常住该坛,来去无常),所以只得屈在下席。并且,来“求香”的人系向“香坛”上首叩头,“佛”平日很少下坛,还有的“佛”从不下坛,所以不供在上首。
曹香头香坛中左壁供有两个龛,上首是“三清”——道教中三位祖师,就是“上清”、“中清”、“玉清”,都是作道家的装束。下首供的是一个木质的“弥勒佛”。曹香头告诉作者说,“这位老神仙请不下来”,换句话说,该“佛”从不下神。在坛右壁龛中供着一张“济公”的相片,有四寸大小的一张半身相片,头戴无沿毡帽,瞪目露齿,作微笑的样子(按,此“济公”像,前十几年曾在北平风行一时,据佛教会中人讲是在某一个“乩坛”上摄的)。
2.“神”。“神”的地位在一般说法较“佛”的地位低,但是,在“坛口”(即“香坛”的俗称)上,“神”的积极力量比“佛”的力量大得多。“神”不但有伟大超自然的法力,而且有力量来命令“四大门”,因为“四大门”是“神”的“当差的”。“神”可以分为以下几项。
(1)“娘娘”。“娘娘”是一称谓语,她的神号是“天仙圣母”、“碧霞元君”。关于“碧霞元君”的考证、传说等,因容庚教授曾有专文讨论(3),可供参考,故不多赘。“娘娘”的“塑像”作中年妇人的样子,头戴凤冠,身穿霞帔,身旁有女侍数人不等。在曹香头“坛口”上,“娘娘”的“龛”也是在“四大门”的下首,因为“娘娘”不是该坛的主神。
(2)“王奶奶”。“王奶奶”是在各“香坛”上很普遍的一种神。“王奶奶”共有三位,普通乡民认为“王奶奶”仅是一位神,这是一种错误。作者愿意引证西直门外大柳树村关香头下“王奶奶”神的时候,所作“王奶奶”的自述:
“王奶奶”不是一个,有东山(丫髻山)“王奶奶”,有西山(天台山)“王奶奶”,我是东山“王奶奶”,原本是京东香河县后屯村的人,娘家姓汪。西山“王奶奶”,跟我是同村的人,娘家姓李,我们并不是一个人。天津称“王奶奶”作“王三奶奶”,现住妙峰山,那又是另外一个人,她并没有弟子,也并不降神瞧香。我本来是七世为人身,在第八世成了道。在成道的那一世的人身,夫家姓王,娘家姓汪,我们“当家的”(即其丈夫)磨豆腐卖,我们吃豆腐渣。在夏天,去野地里挖“刺儿菜”(一种野菜,叶如柳叶状,一个茎上结一朵花,作浅玫瑰色),放在大缸里酸起来,就着豆腐渣吃,很是苦楚,现在的“窝窝头”那真是“王筵”了(乡民俗称美味酒席作“王筵”,也称作“御筵”)。后来,我们当家的死了,剩下我和一个傻儿子,更是困苦!有一年丫髻山盖铁瓦殿,我给山上背铁瓦,每一块的“背钱”(即工资)才“四儿钱”(即四个制钱),背一天,够个吃饱的就是了。赶到铁瓦殿盖好,我进去看看,哪知道我成道的时辰到了,就“坐化”(肉体坐在殿中成了正果)在殿里(即今丫髻山铁瓦殿中坐化的肉体“王奶奶”。据北平南长街土地庙二号王香头说,现在“王奶奶”已被尊为“慈善仙姑”)。
在成府槐树街李香头“坛口”上,有东山“王奶奶”的塑像,是一个老妪的样子,端然正坐,头现佛光,白发参差,面皮上有皱纹,喜笑慈和,渥赭色的面孔,穿着黄色道袍,遍身全团花,座下列着一个“聚宝盆”,中间放着财宝。在“王奶奶”的左肩之下,塑着一个农童,短衣秃袖而立,腰间系着“褡包”(束腰的带子),右手执着皮鞭,左手牵着一匹小黑驴,这是“王奶奶”的儿子,名字叫做“傻二哥”,又叫做“王哥哥”。当“王奶奶”没有坐化之前,时常骑着小驴出外与人看病,她的儿子充做脚夫,随着他母亲,对于世间也有功德,所以在“坛口”上塑“王奶奶”像,也要将“傻二哥”像塑在一起。
在槐树街李香头“坛口”上,还与“王奶奶”预备烟袋一份,菠菜绿的翡翠烟嘴,虎皮鸟的烟杆,白铜烟锅,青缎烟荷包,供在龛的旁边。这是神圣的东西,不得擅动,专等“王奶奶”下神时所吸用。
“王奶奶”下神的时候,便要吸“关东烟”,吸起来,烟便永不离口,并且要喝小叶茶(即较好的香片茶),喝完一碗,跟着又喝,有时喝得很多,而且有时饮酒,但是不用菜品佐酒,这都是“王奶奶”每次下神的惯例。
在成府东刚秉庙李香头“坛口”上的“王奶奶”塑像,与上面所提到的有一点差异。这个“王奶奶”的“塑像”是个乡下老妪的样子,头戴红石榴花,穿着蓝布衣裙,“塑像”的旁边还供着一根紫色木拐杖,并且有几双绣花的小脚鞋,摆在龛里,这都是“助善的”所助。
“王奶奶”,相传为天津人,到妙峰山进香,坐化成神,因乡土关系,所以,天津人特别标明“王三奶奶”,是崇拜之意。——天津天后宫楼上亦供奉此人,乃七八十岁老婆,身穿老式裤褂……(4)
(3)其他。据作者所知,普通香头常提到的还有两个神比较重要:一个是万花山(香山碧云寺之西)肉胎成神的“二姑姑”(“姑姑”是对于女性“神”、“仙”的尊称),现在被人尊奉为“万花圣母”。现在西直门外大柳树村关香头顶的便是此神。“万花圣母”的法身,低首合目而坐,头戴凤冠,身穿霞帔。另外一位神是李二寺(通县南门外廿八里)中的主神,名字就是“李二”。他本是一个挑水夫,后来成了道,后人便与他修了一座庙,他的“塑像”仍然是挑水夫的打扮。
关于“神”的“塑像”及神话不拟多行讨论,因为本文的中心着重在“仙”的方面。根据乡民的解释,我们先应将“神”和“仙”的概念分别清楚。具有成“神”的资格的,必须是人,人由于修善果,或是修炼成道,便转成为“神”。“四大门”修善果,或是转炼成道,便成为“仙”。比较来说,“神”与“仙”的价值相距是很远的。“四大门”永远没有希望修炼成“神”,一个人生下来,自然就有五百年的“道行”,所以,“四大门”要修炼五百年之后,方能脱去畜性成功一个凡人的程度,并且神仙的一年等于世间的十年,“四大门”如能化为人形,便很不容易了。
3.“仙”。“仙”的本身虽然是“四大门”,但是因为已然能化人形,所以在“塑像”上也是人的形状。我们可以依照“仙”的性别,分开讨论。
男性的“仙”是被尊称作“老爷子”的。每一个香坛中的各位“老爷子”(普通是两位到五位),塑像时都要合塑在一张纸上。虽然是“塑像”在一起,但是,他们并不一定同属于“四大门”中之某一门。
在成府曹香头“坛口”上,有“白门”五位“老爷子”的塑像。一张“塑像”分两部分,下半部分是第一层殿,上首坐定“大老爷子”,穿清代朝服,朝帽朝靴,颜面渥赭,呈有皱纹,全部白须。下首坐定“二老爷子”,容貌服装与“大老爷子”相同。上半部分是“第二层殿”,“三老爷子”坐定正中,三绺白须,左肩后坐定“四老爷子”,八字黑须,右肩后坐定“五老爷子”,年纪很轻,无须。以上五位“老爷子”是亲兄弟五人。曹香头并且说,他们以往还保过乾隆皇帝的圣驾。“保圣驾”的说法是这样,凡是皇帝的宝座下面都有四大门,他们是保护皇帝的。
在成府刚秉庙李香头“坛口”上,也有另外五位“老爷子”的“塑像”,外形看起来与曹香头坛口上五位“白门”“老爷子”没有多少分别。但是,来历便大不相同。据李香头说,这张“塑像”上的五位“老爷子”,全不是同门。“大老爷子”是“胡门”(狐狸),“二老爷子”是“柳门”(长虫,又称“常门”),“三老爷子”是“白门”,“四老爷子”是“黄门”(黄鼠狼),“五老爷子”是“灰门”(即鼠)。
女性的“仙”是被称为“姑姑”的。“塑像”的时候,也是将本“坛口”上的各位“姑姑”塑在同一张纸上。“姑姑”的外貌都是少女的装束,头现佛光,姿容修整,穿古式仙女衣,有的手捧一个红漆盒,内装灵丹,有的手拈一枝仙花。
有的“坛口”则将各位“姑姑”和“娘娘”,或是和“王奶奶”塑在一起。成府槐树街李香头“坛口”上,便是在“王奶奶”像的左边塑着丫髻山“常门”“二姑姑”,左边塑着天台山“常门”“九姑姑”。塑在旁边就是配享的意思。
第七节 香头的下神及香火的形状
当我们进入这个题目以前,须要顾到一件事实,就是香头共分为两类:一类是“顶香”,就是香头坛上所奉的仙家借香头的“位”来说话;一类是“瞧香”,就是仙家并不进到香头的肉体,仅以灵机赋予“当差的”,令其看香焰,由香焰的形状来向“求香者”加以说明。严格地说起来,香头下神只是限于“顶香”的。但是,因为“瞧香”的也受到仙家的启示,所以,也可以附在后面。
“顶香”下神的方式很多。并且,每个香头往往有几种方式,主要是因所降的神不同,若是加以分析,可以列为三个类型。
在街巷墙壁上、柱子上,都很常看到“报恩单”。
由上面表中可以看到四代香头的传递,其中佟香头已然故去二十余年。现在这门中以“王奶奶”(顶“王奶奶”而被称为“王奶奶”)和她的师弟张香头辈分为最大。以下便是徒弟、徒孙。虽然辈分高与灵验并无相关,但是在本门中辈分高的有种种特权:例如,举行典礼时便要由辈分高的来主持,师祖或是师父“圆寂”(死)时,徒弟和徒孙须要穿孝,这都是辈分高的所得的尊荣。
(1)?李香头本住成府吉祥胡同,今已迁到槐树街。
(2)?采自苏钦儒《某香头家安龛塑像观礼记》。
(3)?请参看容庚:《碧霞元君庙考》,顾颉刚编著:《妙峰山》,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1928年9月,第120—123页。
(4)?王文光:《天津的妙峰山进香情形》,顾颉刚编著:《妙峰山》,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1928年9月,第206—207页。
(5)?王香头同作者说,在前几年有警察抄她,她便说自己并不愿“当香差”,此乃是概不由己。警察命她当场表演灵验,于是将坛上的设备摆在巷中。她引香之后,所设的几个“扑扑灯”自动大响。警察折服,便不再抄她。
(6)?原文如此。 第五章 财神楼:农家崇拜的重心
这座财神楼现在已然成为黄则岑供奉财神爷的所在了。据他说,于念生从前年便未曾到此楼前与财神爷烧香。黄则岑本来也没有供奉此楼中的财神爷的意思。前年黄妻瘫病在床不能动转,医药都无效力。黄则岑偶然走到此楼的前面,忽然灵机一动,便向楼中祝念道:“您(指财神爷)要是保佑她(指其妻)好了,我每逢初一、十五,必烧一股常香。”他的妻子果然逐渐复原,他便按日期烧香。据说,他自前年到现在一切平安,买卖有转机。这都是财神爷保佑之功。这座财神楼中有黄、白、常三大门,其中唯有黄门没有显过形。常门以前住在第二层楼,但是,最近已离开。底层乃是白门居住,白爷自己用草将门洞塞上。黄则岑饲养的几个小鸡,最喜欢跑到财神楼里面去。所以,黄则岑用砖将底层三个门洞都堵塞住。据说,对于财神爷出入并无妨碍。
向财神爷上供的日期乃是每月初二、十六,也有在初一、十五上供的,但是不如前者普遍。此外,每逢年节都需要上供,尤其传说九月十七日乃是财神爷生日,更为重要。
平常的日子向财神楼烧散香,有的人家便不烧,到了特别日期,如初二、十六以及年节,便要烧成股香。供品不外鸡子、烧酒、水果等物品。有一次,作者在平郊村中远远望见一个人正在黄永昭家财神楼前面叩头,近前去看,在该楼前面供着一碟水果、一碟点心、一碟粮果,并且有三杯酒,香炉中插着一股高香,原来是黄永昭正在行礼。他方从保定回来,据说财神爷随行保护,一路之上平平安安,诸事顺序,这都是财神爷之功,因此带回点心向财神爷奉献,以表示感谢的意思。
向财神楼上供并不限定必须由某人主祭,凡是家中成员都可以,但是妇女当有月经时必须避讳,不得主祭。祭祀的仪式便行一跪三叩礼。
第三节 修造财神楼的仪式
在以前讨论香头的时候,已然说过农家修建财神楼乃是由于家中的人员受到财神爷“拿法”,或是由于许愿的关系。至于修楼的一切程序必须由香头来主持,有的农家自己修一座财神楼便请财神爷进去住,这在其他农民,尤其是香头看起来毫无用处,因为不经过某种仪式,财神爷绝不肯到楼中来的。无论出于以上两种动机中的任何一种,若是准备修一座财神楼,便可以请香头来主持建筑事宜。
建筑时选位置的方法可分三种:第一种是由财神爷声明他愿意住在农家哪一块地上,或是场院,或是墙角。当他将位置选定之后,香头便可以择一个吉日,令瓦匠破土动工。建造的材料须要“净土”(即是干净地方,并且没有经过人行踏的地方)。第二种是由风水先生选择位置。第三种是依照惯例,将财神楼修在“白虎方”(即大门外右首),等到将楼造成之后,再择一个吉日由香头将财神爷接到楼内。
接财神爷的仪式与香头的“安炉”典礼大致相仿佛,但是较之简单多了。先由香头下神,指出财神爷是四大门中的某一门或是某两门、三门,共有多少位。然后,依照次序由大门外某一方向(方向由仙家指出)焚香叩头,将财神爷接到财神楼中,过一道门,香头便要叩一次头。完全接入之后,此农家中的成员再向楼上供行礼。有的财神楼在建造后一个月内,挂上红色彩绸,与旧式商店开张的情形相像,过了一个月再行撤去。
在香头举行这种仪式的时候,忌讳“四眼人”(有孕的妇女)和有月经的妇女来参加仪式。
至于不经过香头施行仪式的情形也间或有之。黄则岑更建议过一种变通的财神楼,他说如果在冬令严寒,不便动工的时候,可以用一个大木箱覆在地上,旁边开一个门洞,请财神爷暂且浮居,等到春天解冻,再行动工。在平郊村西边,有一个张姓家中的财神楼,便是用木板搭成,开一个门洞,并且用木头做出小台阶,很是精细。作者在此可以附带说明,张姓修此楼的动机乃是因为他儿子有病,特此向财神爷奉献一座仙楼,藉以祈福。但是,他的儿子终归死去,张姓悔恨财神爷无灵,便将此楼拆毁。据黄淞批评,这样办法实在是太不应该,因为虽然儿子死了,以后家中还有仰仗财神爷之处,不宜有这样断然的处置。
小 结
在前面的几节内,我们已然将“四大门的概念”、“香头”、“财神楼”分别讨论完毕,本文开始的时候,曾经提出两个主要的问题:第一,四大门信仰与香头制度是属于那一种宗教体系?第二,这种信仰与制度在社区中的功能是什么?我们根据研究结果,可以试作答案了。
现在先讨论第一个问题,作者认为四大门信仰的基础,乃是建筑在精气信仰(Animism)与“万物有灵论”(Animatism)的混合体上(1)。乡民认为,灵魂与身体是可以分开的,尤其灵魂可以移植(migration of soul),这样便发生了“借位”(Possession)的现象。一黄鼠狼可以在房顶上作祟,它的灵魂便在屋中患者的体内,这种观念达到高度的发展之后,香头的下神方才可能。另一个观念认为,四大门具有灵性,所以人可以向一条狐狸或是一个刺猬祝念。并且乡民认为得道的四大门“聚则成形,散则成气”,这很可以代表一种“动”的看法,并且将灵魂与身体二者间的界限打破了。
四大门信仰也受到道家的影响,“修炼”、“变化”本是道家的概念,葛洪在他的《抱朴子·对俗篇》中曾说:“狐狸豺狼皆寿八百岁,满五百岁则善变为人形。”至于“仙”的概念,也是道教的产物,其他值得讨论之点还很多,但是并非本文主旨,所以从略,以下要讨论香头制度。
关于香头的名称,在中国很不一致,东北一带称作“跳神的”、“堂子”、“义魔”、“虾蟆”。在河北省一带,“师婆子”这个名称也是被普遍采用的。名字虽然不同,而实际上是一种东西。香头制度乃是萨满教(shamanism)的一种,杨孙(H. J. T. Johnson)在他的一篇文章中已然大致提到(2)。扎求福神父(Father Jakiuv)提到,中国人称萨满为“跳神的”(3)。日人石桥丑雄著的一本书,以北平萨满教当做标题。总之,这已然不是一个新的发现了。
萨满教是乌拉阿尔泰(Ural-altaic)土人的宗教,从白令海峡到斯堪地纳维亚的边界,都是它的势力,在爱斯基摩和许多美洲印第安部族,也有相类似的现象(4)。各地的萨满教虽然在形式上稍有出入,但是其性质是相同的。普通将萨满的功能分为三类:祭司(priest)、巫术医药的(megico-medical)和指示未来的(fore-teller)(5)。这三种功能都是香头所具备的,“祭司”乃是沟通人神之间的一个居间人,他具有交通的经验,将神的意旨传达给众人。后两项也很明确,无须再加解释了。
平郊一带的香头与其他许多部族的萨满在形式上很不相同。萨满下神时所打的鼓,是一种重要的器具,在西伯利亚,可以说每个萨满都有一个鼓。(6)在东北、山西一带,“跳神的”还以打鼓作为降神的前奏曲。(7)但是平郊一带的香头便不如此,除此之外平郊的香头也不跳神,更没有特别服装。有些地方的萨满须要在夜间,在一间暗室里降神,但是平郊的香头降神便不拘时间。
我们可以认为,香头在降神前所打的馨与其他地方萨满的鼓有同一功用,同是通知神灵的工具。(8)香头受到佛教的影响也很大,馨本是佛教中的乐器,香头与人见礼时,双手合十,以佛门弟子自居,口宣佛号,香头的死称为“圆寂”,葬服用僧衣,这都是很明显的证据。
有的部族中往往有职业萨满与家庭萨满。例如,亚洲东北部Chukchee,亚洲爱斯基摩族即是(9),家庭成员便能举行萨满仪式。香头自然是一种职业萨满。作者觉得“保家坛”很可能是一种衰退的家庭萨满,但是根据现有的资料,还不能立下断语。
现在有一个新的问题,四大门信仰与萨满教如何会合在一起?这个问题恐怕不是本文所能答复的,实地研究的结果仅能描写一种社会组织的横剖面,纵的方面便有赖于历史学的探讨了。但是这个问题却十分重要,在这方面如果具有完整的知识,一定可以使我们的观点更加丰富。
此外,作者以为“仙根”(vocation)这个说法很值得注意。有些人自己承认与四大门有亲统上的关系,有的人本是仙家“童儿”(侍者)临凡到世界上来,这种说法或者是一种图腾主义的“遗留”也说不定。
总而言之,四大门信仰与香头制度已然有了悠久的历史,短短的一年实地研究绝不能得其详尽,而有待于将来的努力,来充分开发这块园地。
第二个问题是,四大门信仰与香头制度在社区中的功能是什么?
从各方面看,仙家乃是农民道德理想的结晶。一个人许愿之后必须还愿,这样的信念深入在人们的心中,成为社会信用的一个强制力量,必须要言而有信,方能得到社会的同情,一个忘恩负义的人终归是要受到大家的遗弃。同样,贪婪自私的人也要受到处罚。香头若是只顾图利的话,仙家便要弃之而去,他死后也要受到惩罚。剥削旁人的金钱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是不会有好结果的。虽然如此,但是也不必牺牲自己而纯为他人福利着想,互惠的原则方是合乎中庸之道。凡夫对于仙家有所奉献,仙家对于凡夫有所救济,这是礼尚往来的道理。
仙家又是尊卑礼教的维护者。仙家中的阶级不平等犹如凡人社会中的不平等,依照能力的大小而分出尊卑阶级。然而这种尊卑的关系是合作的,而不是敌对的。每个人各安其位,各尽其所应尽的责任,卑下的须要听命于位尊的,这样来使社会得到完整持续的力量。
四大门信仰乃是农民从日常生活经验当中所归纳出来的唯实法则,处处与农民道德标准相合。它不是由几个人所创出来的理论道德,如同儒家的规范法则,仅仅是备人取法而已,实际上往往是行不通的。
杜尔干曾说过:“宗教是社会的反映。”人类之中有各种不同的品质,仙家社会也是如此。若是将这些不同的品质用同一个标准来使之就范,那么,这个标准就是“理”。所谓“以理服人”,就是此意。一个仙家闹“祟惑”,便会有另一个更强有力的仙家来作调停,多方面劝喻开导使闹祟的仙家与被崇的人之间成立某种条件,而不立时用武力来压制弱小的,因为“人神一理”,仙家也要讲理,武力仅是“理”的后盾而已。
以上所谈的乃是四大门概念对于农民行为模式的影响,现在不妨从香头制度来着眼。
香头是农民生活的指导者,其任务是综合的。对于企业的指示、婚姻问题的解决,并且在许多方面对于农民的疑难都予以一条解决的途径。在农民生活上发生了障疑时,香头便会对他们发生作用。香头不仅用仙家的力量来鼓励一个受到困难的人,而且提供了一些切实的办法,这些办法又与农民的道德信条不相背驰。香头会指示一个穷苦的人利用时机得到贵人相助,而从不告诉他如何偷盗以维护生活,或是告诉人任何不经过婚姻方式而与异性发生关系的妙法。
此外,香头还有调整经济关系的任务。“助善”可以看做带有均衡贫富动机的一种活动,富有的农家可以多助香资,“朝顶”时助车,募化布施的时候多奉献一些,贫寒的农家量力而为,以“助人善”代替“助财善”,这两种善举的价值是不分高下的。
另外一重要之点,香头还是社会关系的核心。在“朝顶”礼与“善会”举行之际,由于神圣的目的,将多少的社区成员召集一堂。这些人虽然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但是在这样富于宗教的场合之中,使阶层的壁垒暂时消除,进入一个调适的状态。大家共同分享圣餐,在这机会可以相互交换意见。站在宗教的立场来讲,每个信徒都是处于平等的关系。在“朝顶”的历程之中,团体精神(esprit de corps)更得以充分表现,这个典礼依靠着多数人的分工合作。从奉献与分享两个事实中,可以寻出责任观念的迫力和食物分配的原则来。
以下要讲到香头与农家的关系。我们看到香头乃是家庭的保护者,在许多情形之下,家庭问题不是政治力量所能干涉的,香头的法力往往会使这类问题和平解决。夫妇之间起了长久的冲突,引起家庭解组的危险,香头藉着神的身份,辨别屈直,分别地加以训诫,将二人敌对的心思转移到另一方向,使感情得以恢复。家庭中成员自己盗窃,自然不便报告官府,但是追究失物又是必要的,这样,便要求香头来指示了,虽然香头所指示的仅是一点线索,而偷者得到暗示之后往往会将所偷的物件悄悄地送回原处,或是以后停止偷盗行为。这不仅可以使偷者保存体面,改过自新,而且免去了其他纠葛。所以,香头无形之中成为保持家庭完整继续的恩人。
根据与几个香头谈话的印象,作者发现他们对于基督教都有很深的反感。这恐怕并非是宗教形式不同的问题,因为回教与四大门信仰是两个决然不同的形式,而回教与四大门居然有了过渡的桥梁。基督教与四大门信仰根本不能相容的地方是在于二者内蕴的精神相抵触:基督教的精神是个人主义的,反之,四大门信仰的基础是建立在家族主义之上的,农家是四大门信仰的单位。
在农村中,四大门的神话要占神话全体的大部分。神话决不是空洞的幻想,而是规范行为的信条,它是将道德观念附在证据上面,藉以流传。马林诺斯基(Malinowski)说过:“当仪式、典礼,或是社会与道德的法则需要表明它们是正当的,要保证是古代遗留的、真实的、神圣的,那么神话便大肆活动了。”四大门信仰与香头制度由于神话的力量更形巩固。
最后,作者的意见认为,以四大门信仰为基础,香头制度的功能是维持社会秩序。这一点是总结以上讨论各点所得的结论。我们试看一个社区的成员有了疾病,特别是“闹祟惑”,不仅患者本身因为心理上与生理上的扰乱,感受很大的痛苦,甚而有生命的危险,家庭中稳定的秩序也就无法维持下去,他的日常工作因此而陷于停顿,社区间人与人的关系也要受到很大的影响。幸而有了香头来救济患者的苦痛,使众人骚扰的情绪平定下来,使社会关系不致因此而被破坏。这是香头功能所在之点。
一个制度并非因存在而有功能,反之,乃是因为它有功能所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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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气信仰”(animism)是相信内在的灵性可以脱离所附的物体而呈现,成为一个幻影。“万物有灵论”(animatism)是将各种东西看做有生命和有人格的,但魂并不离体。以上参阅《人类学大纲》(Notes and Queries on Anthropology),p. 183。
(2)?H. J. T. Johnson, "Priest, priesthood(Chinese)", Encyclopaedia of Religion and Ethics, Vol. X, pp. 290-291.
(3)?M. A. Czaplicka, Aboriginal Siceria Quotations, p. 166.
(4)?J. A. MacBulloch, "Shamanism", Ency. of Religion and Ethics, Vol XI, p. 441.
(5)?Ibid., pp. 441-442.
(6)?M. A. Czaplicka, Aboriginal Siceria Quotations, p. 203.
(7)?ShiroKogoroff, Psychomental Complex of the Tungus, p. 388n.
(8)?A. Goblenweiser, Anthropology.
(9)?Malinowski, Myth in Primitive Psychology, p. 28. 附录一 乩坛实录 乩坛是中国很普遍的一种宗教性的组织。关于乩坛的发展与组织不在本文范围之内,姑且从略,现在所要讨论的乃是四大门如何在乩坛上表现法力。 在乩坛上,乩仙多半是以神话传奇一类故事中的人物作主体,例如吕袓(吕洞宾)、关帝、济公等等,但是,张斌香头说,每位尊神在普天之下只有一个,哪里有许多闲暇功夫降坛与一般俗子周旋?所以,往往是四大门假借神的名号降坛。刚秉庙李香头并且说,她坛口上的老神仙常在海淀北吕祖阁与娘娘庙乩坛上降坛。 在河北省涞水县有一座空宅,据说其中有几位狐仙居住。当地有几个对于“扶乩”发生兴趣的人,便试请这几位狐仙降坛,果然成功。自此常请降坛,继续一年之久,并且将每次乩笔都记录下来。作者愿意将这些记录整个介绍,作为将来研究参考之用。以下都是记载乩坛的话。
洞师谈:师驾已回山,吾均须随往,二日后回。
请训(五月二日午正)
洞师谈:数日不晤,念念。昨随师去,正值回报秦灾奇重。吾师似携吾等援救,须赴秦十四日始回。所以悟仙拟先传诸生学习静坐,以为养性之初步。唯应传否,须由悟仙择定,不可任人皆知。今晚酉末戌初悟仙来此。
请训(即日戌刻)
悟仙谈:嗳!秦民何辜,遭此奇灾!父子相食,夫妇离散,鸡犬无闻,草木殒绝!师闻大伤,即奏明玉帝,并代叩免,减轻斯灾。奈人心过乖情无可赦。师拟携徒百余赴秦,以尽万一耳。今可传静坐法,俟回时,续谈“灵魂”。传静坐,准周关张白李席关王数人外,均不准,俟回时,再行酌准。如背吾私授者,定行重惩。肃静慎听。有事先答,无事可将余人回避。(静坐法守秘另录)
请训
吾亦望广纳弟子,奈无师命,不敢妄为。汝敬神仙甚诚,好!可长此不怠,自有神佑,前途好,惟官财运多过,以后尚有平平运九年。此外修真了性以遗子孙。明日赴秦,十四日回。
请训(十六日)
洞师谈:扶笔者不许更人,已告数次,何仍不遵?如以后常似此,定予薄惩。
悟仙批李生命运:李公为人潇洒,颇明世态炎凉。惟处世仍欠周到,故前途不无障碍。嗣后勿过耿直,或可如愿。官尚有三级望,须自修之。
复请
金到。师返,劳碌特甚。并因更扶笔之人不满,以致不愿多谈,明日可求恕之。
请训(十七日戌刻)
洞师谈:日昨未获畅谈,亦未克详告别后情形。此次悟仙劳苦特甚!共计救济数十生灵。吾等虽各努力,然终不如也!故师面奏玉帝,得钦奖佐浮之号。晤时,诸生可为贺之,并须称以“佐浮大仙”为要。今日吾不多谈,明日与佐仙同来。(问何为佐浮?)即替天行道之义。
请训(二十日亥时)
悟仙谈:有劳诸公致贺,愧不敢当。复蒙吾师奏我玉帝过奖,尤觉汗颜!此次赴秦,乃系理之当然。况师亲往,吾何敢不随侍左右,又何功之有?惟吾等多日未谈怅甚,想诸公定表同情。再诸位之坐功,定有可观,亦可使吾稍慰!明日再与诸位谈第二层坐法。至扶笔非不能易人,乃因其他各人扶时多过力或不及,并有参加己意,故不能吾意,亦即不能成文也。白、李二公性顺灵敏,故可用,余者可虔心习练,自成。余人可请金鼠指导。
诸公欲训之事,可明酉作答,现有事须回。
请训(二十一日酉时)
洞师谈:日昨佐仙临坛,返时,对诸静坐毫无进益,白生更甚,致碍他人进层,所以仍须十日,俟白生与众同等时,再授二层。因初层并无妙诀及困难,只知姿态即可。佐仙今替师赴川玄真坛,临坛授道,明日即可回。现一翁多日不临者,因师处事多,在彼助理一切,故不克分身,俟秦灾平靖即来。近日因救济事亦甚忙碌,不暇多谈。每日除此处抽暇来少谈外,他处均不亲往,吾徒代。
诸生问在讲堂静坐时有响动有无妨害
无关,各不相扰,日常即不生杂念。
孙生问病
吾不详医理,可问佐仙。
请训(二十二日)
隐生大仙谈:佐仙及师均在川未回,使吾来告,须二日回。佐仙本想今日即回,因玄真坛诸弟子心诚功纯,所以多留二日。吾乃隐生也。因“金鼠”告完,仍返川侍师。汝二次询时,吾始来告。因吾不愿言名,故仍书“金鼠”。
请训(二十三日)
隐仙谈:本不愿与世人通来往,奈汝等天真未退,及洞翁情面亦无可如何。所请赐字,可勉为。惟须虔心扶笔。
诸生请将赐字预先书出免扶笔时误笔
道者无忧,仙途万里,心即仙境,苦海无边,德为本,仙心大同,献丑!本不能书,及扶笔不熟,并字大笔小,力有不足,俟有大笔,再行补书。
请训(二十四日)
佐仙:数日未谈有负诸公盼望。吾师心慈,对救济不遗余力,故师一人何能顾及?吾等按师慈意,分赴各处代理一切,因而不克与诸公日日聚谈,抱歉之至!
诸生问近日流氓在各处水井内暗掷毒药请赐防护之法
有。无关。彼辈所为,有伤人道。故师已令各方土地严行看守。即有掷药物时刻,使井水生色及味,并发异形,见者自不食矣。
沈生求赐治黄水疮仙方
用石灰二钱,麻油四两,调和抹擦疮面。后,再撒以铅粉面,即可。如此方不尽除根,再用他法。惟禁搔抓。
批焦生前途命运:焦公为人率真不苟,可佳!前途须三十三岁即大发展。体格无奇,财运亦平常。
白生问患猩红热之病者宜用何法治疗(二十五日)
佐仙谈:可在食水缸内置贯仲少许,可免染患。已罹者在数难逃!王公为人潇洒,性诚直可佳。惟大运平常,幼壮年亦无奇异可言。五行及体格与运大同,只主奔波多险。财前数年旺,然未积存。老运佳,财亦蓄。而官如积德,有三级望。
请习乩字并求金仙作诗
金仙:以吾不能文,又何能作诗?关、席二人可习此数字。惟扶时不可过与不及。可换之。
请训(二十七日)
佐仙:白、李二生如无事时可谈。有事应先尽人。事当为者可尽为,何怪之有。与德有损者,自无法容也。
诸生问无符时诸仙能临坛否
能固能矣。惟不可无符,免人生疑。
关生问符之意理
符意深远非语所能言明。
白生问其子病宜用何药治疗
汝子病,汝所投之药甚善,并毒热已出,无关。惟饮食须十分注意,及严避风寒为要。张公实热过深,应用大剂“养阴清肺汤”,加疏表药少许,如柴胡、芥穗之类即可。
王生问病如何
少见轻可。继续除旧更新。
请训(二十七日)
佐仙谈:今日来此幸甚。刘公为人潇洒,清明,不愧为人父母。吾辈来涞寄居,时蒙不意中之照拂,感甚。并来此月余,慨救吾徒脱险,更为感谢。吾不详江南事,因师共徒万余,均分各县,亦各有专责,汝如详前仙之姓名,及住址即可请到。
王生问请吕袓能来否
答:不能,吾师救济秦灾过忙。即请之亦必遣徒来。
张生问其母之病如何
答:因病,业入骨络,虽无险亦恐难除根。
冯生问救仙徒事无从记忆,请示明
此事,因出于无意,始稍有公德,如有意则反无味矣。故告以日自可忆起,在汝到任后,月余在本署内,思之可知。
请训(七月三十一日酉正于多伦县旧镇署设坛)
“金鼠”请师须正,请时须静肃恭迎为要,吾回又诸生肃候,师少时即到。
洞师:从师悟道志,须坚谈真了性,岂等闲邪情欲念,应禁绝而后,随吾乐绵绵。月来不谈念甚,然欢喜,诸生均平安,又复甚慰。然近日事过多,不克与诸生久谈。明酉可勿用符,吾即可自到。
请训(八月一日)
诸生问在请仙亦感觉远否
隐仙:汝等如洁心自爱,勿为无始无终,自无远近之分。
诸生问佐仙同来否
洞师:佐仙为因汝等,诚心不坚,身心俱污,无再谈仙缘之意。诸生愿改过自新,求仙恕之,并恳洞师代为求免。不定,汝等,只要谦心受诲,仙自近汝勿须我说。
诸生问时局如何
可隐言,不可明泻。如用隐语,汝仍不能了义,岂不徒然。俟后请时勿用符,每酉时有暇即来,无暇,亦命“金鼠”告知。
请训(八月二日)
金仙:汝等来何早,酉尚未到,师故不暇,仍须少待,即刻便来。
胡、佐同到。叩迎,佐仙到,诸生肃静。
佐仙:多日不谈,谅诸公各有进益,及道义亦定有心缘。吾本拟早日会晤,不意诸公对我背离,亦无可奈何!今复来此,实觉惭愧!无事,吾即须回。
请训(八月三日)
金仙:佐仙不暇,师到,叩。
洞师:日昨佐仙返时甚喜!并云“诸公天真未退”,尚可训诲。吾闻之,面亦增光。望以后再不可有失为要。
问戒鸦片用何方
吾不知药性,可问佐仙。惟此事甚好,可广劝他人迅速行之,吾定从旁补助。
问隐生大仙与诸仙同师否
同居非同师。伊性正直,颇有君子之风。可钦可敬!故与吾为逆友。其书法文学更可佩!只汝不可常请,免讨彼厌。
金仙:佐仙吕祖召去,不暇来此。师云尔所问事,不能明泻,如由东北方向追进或无失,并有微利。匪现已有远扬意,控不能遇。沿途须防备暗算袭击。
仙赐戒烟良方:杜仲四两、甘草半斤、贝母四两、红糖一斤、陈皮二两、半夏二两,共煎熬成膏,再按量合烟服之,分量递减,多者三月,少则二月,定可戒清。
请训
洞师:哈哈!走了东山走西山,走过山东到四川。呀!战场灾民苦不堪言!诸生何如此之兴?!召我破闷,我实不暇来此闲谈。如有事问,可待明酉。
诸生问师同佐仙能来否
金仙:师不暇。佐仙奉吕袓遣,率徒百十去川救济灾民,故不敢少离,已然月余。今,师亦奉派前往,特告。
请训
洞师:吾领白、李二人扶笔者,缘较他人信心较深,并稍明仙道。汝二人何亦有谤声?赌徒原不应佑,又何怨之有?!每次汝等时有烦言,均不应如此。恰有刺生在汝等旁,故得悉谤意。吾能常常来此者,原汝等中尚有数人可教,故不惮烦劳。嗣后如有诚心信仰时,则可虔心受则可不必作此无益之举,免误正事。今吾本很忙,不暇多谈,故可留数言,诸生试猜何意?如不能明,下次再告。位列上中下,才分天地人,五行生父子,八卦定君臣。
请训
金仙:师赴吕袓召,不克来,须五日回。
问日前报告者何仙?
四弟子刺生(作者按,乩仙中又增一“刺生”,凡四仙,再加“金仙”则五)
请训
吾昨来时,汝等无备,故而怅返!有事可问。
问前日洞师所留数语何意
忘师欠义之意。
问土匪能否攻破多伦
伊辈心气正盛,然所向未决,暂不能定。惟有备无患。
问此次临坛者何仙
汝不必多问,吾回。
请训
金仙:师赴会不能来。
问前临坛者是何仙
是师之师妹似冰仙。汝等不可随便谈论。
问似冰仙因何来此
系一时之兴。
问师何日回
须约三、五日。
问师有多少弟子
六七个得道者。余共百十,余为大,二弟系女,余者可勿问。
请训(二十二年一月二十日酉时)
似冰仙:如此伫候,真使人不耐!(作者按,又增一“似冰仙”女仙,凡六仙)
史生问母病
目下无关。然应速医,或可挽危。
问能治否
吾不能。现诸兄正忙,实无暇顾及。吾本亦不得闲,不应闲谈有误正事。汝等可缓日再请。
白生问能改业否
答:不能动。又诸公愿闻予之家世否?予可略告。然言之惭愧!吾系川生,生于道光殁于嘉庆(作者按,此疑为误笔)。吾父姓李,业猎为生。予生时并无何功德,只救一醉仙之命,嗣经指点迷津,并教以静坐,始获仙籍。诸公勿谓善小不为,恶小为之!十日后再谈。
请训(一月二十五日)
问仙亦有年否
似仙:“年”者,人间之休息日也。若干日中,各种工作应有结束,所以谓之“年”,与其他无关,故仙无所谓年。
问神佛仙有何别
呀!此问过大,短时岂能答明。
问佐仙何时来
如暇定可自来,不必常询。况此时救济活人尚顾此失彼,又何暇来作泛泛谈?近月余,如关重要事,即可请问,否则勿请为要。
请训(三月十二日)
佐浮大仙:伏荡笔古智勇仁,应魔虽然何侵真!大家同心扶匡室,何惧邪不归正人?!
笔生人奇,众子莫疑;道法三千,大同小异。今晚问事,细录根蒂。日危之境,有何难知?!西北受劫,亦为天易。多地危险,亦在万一。待至三月,急急脱移。明指玄妙,深隐天机!
请训(三月十三日)
洞师:洞中玄妙人难识!明传大道泻天机;出训早知众生念,丑文不堪细录之。看字头(作者按,乃“洞明出丑”也)。今后明知尔生心,后作不晓问原因;日后请训三六九,危出斩污步莲云。中山志义非腐败,华夷卯出自立根;大同世界天时有,兴隆之日有喜新。趁此急遣消忧虑,兴起浩然贯乾坤;借水行舟有妙用,势恐众生信不真;所问之事略指示,因苗根原未辨真。
请训
隐指玄真笔下生,洞师生别何日逢?一朝离散感情重!似为南北作西东。看字头何事一时(作者按,暗射隐生、洞明、一中、似冰四仙)。
袓师到,接香敬备。
一扫浮尘到香坛,五仙对坐谈地天;停行三二后前进,全篇字意二三。吾吕至。
关生问家宅事
答:关生家舍财欠全!别无生免心悬。可明否?
吴生问经商事
答:最为重大难阻行,可奔坤方绕路程;逢凶化吉按训作,内有一条巧玄灵。
吾有一方保平安,特为虔诚众生灵;不言其玄何可晓?!言出众生可服从。
吾书一符式,秘传勿泻,按式硃书共十五道,多而无效。忌生孝用红包带好,如遇生孝红色为破。自吾弟子外,自量不信者,不给。驾返,后路有疑,一请即到,可速书符。
请训
辅王帝卧霄,浮生作事德记牢;出训只为灵符事,之知信者方应给。
看字头,尔生笑韵有何事?(作者按,暗射“佐浮出之”四字)。
问听赐之符有不在者可否与他人
不在者量之授领即为妥便速领之自重自心量给余份可为合符。言嘱众生前途明,自慎自责非为轻!今赐灵符非别念,皆因沿途瘟疫行;前为心诚加庇佑!后不重德何能灵?!天作罪孽犹可恕,自不明理天何容?奉公守法尊德行,不愧身为圣门生!待至前进八日后,自有结局无瘴风。可明否?吾今辞退,后会有期。
请训(问所赐之符,白、席二生未在,多已被他人求去,可否再赐二道,以便该二生佩带)
金仙到。
答:须请示,可少待。可与。惟其他人不准私授。
问可与符二道系请示何仙师
答:请示袓师。
问师在何处
答:无定处。
问麻生今已去通州能否再回
答:约能。前已训过,奈汝不待何?!
请训
金到:师即到,叩迎。问大局究属若何
洞师谈:时局万变,何可预告?惟应努力,自有天定。
贯顶诗原与词同,惟恐诗难解耳。
白生问心中自觉甚是麻乱,并心向无定
学文就武效班超,荣华富贵不须劳,训尔前途多努力,言行技业本旧潮。人生一切均系前定,人力何能胜天?!人如必逆天行,定获谴责。所以人事只在阴德,留心多为,余者何须预虑。
李生问何时能回家
答:中秋前并汝与白生在六月前定有喜遇,可好自为之。吾现忙,须回。
请训(三月二十一日下午六时)。
师到。叩迎。有事速问。
问可否赐众弟子法名
答:尚早。
问贾生之事
答:须到来面示。
问何时始可赐名
答:无须问。
问席生之事
答:文韬武略各有方,如何可使姓名香,训过人生早有定,意态何用苦愁肠。吾忙,回。
请训(四月二日下午四时)
金到:今日过早,少待。佐仙来,肃静叩迎。
佐到。有事先答:忠义可佩,慈霭为怀,坦途在望,甲辰明白。
魏生问其家在太原安否
答:甚安,勿虑。
赐训:汝等虽有虔心诚意设坛,而对叩训及坛规多有违逆,吾屡拟详示,奈不得暇!然又不便常此以往,所以拟抽暇告知。
夫“乩”以“乩”训谕,共分四种:一为秘授;二为公传。而“秘授”即系所训者,除当事人及扶笔者外,不须他人窃听,亦不得私告他人,以免有损,如坐功然。仙所指定诸人,系仙亲授,故每到用功时,仙必在旁调体,决无有用错之患。倘未经亲授者,正得其反。因恐损及他人,故须守秘。公传者,即如道义类,无论何人,均应洞悉。不但不守秘,更望知者彼此相传,因人人得知,均有大益!余者抽暇再告。回。
请训(四月五日下午五时)
金到:师及佐仙仍在战场未来,这几日内如无紧急事可暂勿请。惟每次仙到坛时,汝等多不恭敬,并随便闲谈,佐仙甚不满,故为汝等讲坛规。及请训者与扶笔者,均多懈怠,以后要注意,否则,佐仙恐不再临坛矣!回。
请训
洞师:前重后轻,途似渊峰;崎辙异路,岖湾难行!(作者按,此系贯顶暗射“前途崎岖”)近月来忙于救济,辛苦异常!而被难者多系昏愚人,实可悯!又复可恨。因平日素无大恶,只在些微处不加检点耳。望诸生多在细末处用心,即能免去诸难。
问何日太平
苍天造物有定规,生人岂可勉强为;诸生前进无可虑,安心忍耐渡危局!
问众生可否出家
可。惟非其时!
请训问诸生欲照袓师及诸位大仙像,可否?
似仙:须先请示袓师,准时,再议
问吃斋何意
即茹苦之意。
问佐仙所讲之坛规未完,可否代讲
答:可。“三”为隐示,“四”为暗渡。“隐示”即作诗词等隐语告之。
请训
佐仙:多日未晤,诸生均佳!甚慰。近月来,救济忙碌,不克他注,以致各坛,均未得临,似有怀念,谅诸生或有同情。今有事可问一、二件,吾尚有华山约。
周生问胃病如何治法
周生病已有根蒂,非药石所可急切见效。须安心静养,节俭饮食。每天明,暗诵金刚经百数,有百日,即可见效。倘仍不减轻时,吾可代请吾师赐与灵方。无事,吾赴约,明日再训。
请训
似仙:诸仙均集少华山。有事,吾可代答。
问莫生前途
前途无虑,至迫急时,可向正西方,定有巧遇。
请训
似仙:大局混乱,人无轨范,趋向坤方,自可如愿。
请训(六月七日)
似到。汝师到,迎。
洞、佐到。
问秦生病请赐方
佐仙云:吾前所示,内有玄妙,如切实奉行,至时,定可获益!
诸生请讲灵魂
洞师:讲灵魂来讲灵魂,为渡诸生成善人。辞去污心改济世,意有不解问老林。哈哈,有趣!适所请讲灵魂,吾亦为尔讨愧!佐公原想渡汝等尘迷,故传授道义。奈汝等中,无一人能遵教,按时用功,有负佐仙美意!适佐仙云:“只汝等虔心向善,岂灵魂要讲?”妙理甚多,自当一一传授。余下期谈。
附录二 李香头家庭事闻记略
李香头住在成府槐树街,她娘家姓唐,她的丈夫是李家的长子,她的公公叫做李永茂,在万寿山经营冰窖。李永茂夫妇现在都活着,膝下有两个儿子,长子(即李香头的丈夫)本来在清华园做厨子,五六年前故去;次子在北平经商。李香头膝下有两个儿子,长子今年十余岁,次子乃是个遗腹子,在李香头丈夫故去之后两个月生的。李香头与她婆母一向不和,当她丈夫故去之后,她婆母便要她改嫁。但是她表示情愿守节,宁死不出李家门。她婆母便时常对她恶语相加。但是她依然忍耐着,并很孝敬她的公公。
当七八年之前,她常患精神疲倦,身体不适,久而久之似乎有了一种特殊的感觉,忽然昏迷反常,语无伦次。家中的人不知道其中原故,环绕看视着她。她的语声突然改变,自称为“白老爷子”(白门),与李永茂有一段宿缘。当李永茂两岁的时候,便在暗中庇护,不过他本人不知道就是了,此次也并不是要祸害家庭,大家不必害怕!李永茂原来便信仰神仙,又是“理门”的信徒,理门也是当拜四大门的,所以深信不疑。于是便给“白老爷子”修了一座财神楼,按着时期烧香上供。有时在夜静的时候,往往看见“白老爷子”的原形,乃是二尺多长的一个刺猬,其白如雪,针光如电,见人并不惊慌逃避。李家的家中诸人与他们的邻居都有这样的经验。
不久,“白老爷子”强迫李香头顶香(当时她还未成香头),她的婆母不允,每用恶语抵触。李氏(即李香头)有几次要寻自尽,都被旁人拦阻,她婆婆还是恶语相向。李氏时常被“白老爷子”摄魂灵,死过去不知人事约有一、二刻钟,方才苏醒回来。昏迷时总说“白老爷子”曾带着游某山某岭。等到她完全清醒之后,问她感觉如何?她便说觉得非常的昏沉,一切景物都非常黑暗,不知曾到了什么地方。这样一天一天的继续下去,昏迷状态的时间渐渐加长,从一小时到一整天。有一次昏迷状态延长到了七天,丝毫不进饮食,也没有大小便,自此她同她的婆母逐渐有吵闹的事情发生。
据说她的婆母并非不信香头,但是希望李氏改嫁别家,所以表示宁可她死也不许她顶香。闹得不可开交之时,李永茂便将李氏遣回娘家住,每月供给赡养,但是仙家仍旧“拿法”。“白老爷子”声明并非是要她替它自己“当香差”,而是要她替其他两位仙家,常门“二姑姑”和“九姑姑”当差。李氏只得又回到婆家来住。一次“拿法”得特别厉害。李永茂因为每日要到冰窖去照管,早出晚归,恐怕他儿媳自尽,便向“九姑姑”祝念,请“九姑姑”代为看管他儿媳。果然李永茂走后,李氏便坐在炕上,靠着炕上的箱子,伸直两腿,不动地方,如同失去行动自由一样,直等到她公公回来,她方才下地,做事如常,但是并不饮食,如此继续了十八天。李永茂正在冰窖,有人给他送信,说他儿媳在家中大闹。“九姑姑”表示不能如此下去,必须要她顶香,否则便要她死。她婆母还是不依,于是李永茂老夫妇争吵起来。有亲友齐来解劝,请老太太进城去住。于是李氏婆母负气同她次子到城内去住,直到现在已然有四年之久,婆媳两个人并未曾会过一次面。李氏便拜中关村潘庆祥香头(女)为师,起始顶香,成为现在的李香头。
李香头顶香虽然是出于“白老爷子”的意旨,但是“白老爷子”本身并不催香火,专事静养,仅介绍李香头顶“二姑姑”和“九姑姑”而已。
附录三 论“巫觋”
〔日〕石桥丑雄
自古以来,在汉民族间便有称为巫觋的司神人,在女性便称为巫,在男性便称为觋。这种风气似乎自三代时即已盛行。《楚辞》、《离骚》中的“巫咸”,《招魂》中的“巫阳”,都是其著名者。此辈与在美洲印第安人的萨满教中之萨满相当。现在中国各地残余的巫觋似乎是从萨满退化而来者。
巫字在《说文提要》中有如下之解释:
“巫。音无,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像人两袖舞形。”
又《说文解字注》:
“按祝乃巫之误。巫觋皆巫也。(中略)何以从工也。巨下也从工犹之像规矩也。”
“工”字系指天地人三才,所以巫被分在工字系统中。又关于觋字有下面的解释:
“觋。能齐肃事神明者。(中略)见鬼者也。故从见。云云。”
罗振玉氏之《增订殷墟书契考释》中,关于“巫”之古字说明如下:
“……
,此从
,像巫在神幄中。
,像执事于神。云云。”
罗氏并未说明巫字何以从“工”。我国(日本)田崎博士在其论文中谓:“工恐为萨满之对象物,或某种神圣之有体物,即吾人所谓神牌一类东西云云。”(1)
以“工”字为示,
,
,
,工等的同类字之解释,仅是凭传说而已。今暂将此等文字上之解说抛开,而对于北京附近巫觋之现状少少加以记载。
现在平津地方有所谓“看香婆”、“瞧香婆”或“看香的”、“瞧香的”等人,此即巫觋之一种。又在不同地方有“跳神的”、“顶神的”、“顶香的”或“巫婆”、“师婆”等等不同的称呼。此辈多利用神佛之宣示,以断吉凶祸福而治病。虽然无疑地以之为职业,但与他种职业不同,不挂招牌。又除祈神以外,多有兼司按摩、针灸、堕胎等手术者。
民国以来警察官宪对之严加取缔。尤其国民党政府在废除民间迷信一语下,严重弹压之,至今此辈大见减少,北京城内几乎全无,但城外多少尚有遗存。此等巫觋多备有神堂,至少也有一神龛,其中供有种种神佛,恐以“五大仙”中之胡仙、黄仙最多,因诸仙之眷属甚广,故上祭之神数非常多,总数据说在四十以上。仅就胡仙之眷属而言,已近二十之多。有些地方供四大家,将鼠除外。便供五大仙之家亦似对鼠之存在甚轻视。
此外有少数人供“关帝”、“观音”、“财神”不等。著者曾目视此等巫觋下神有数十次之多,技术大抵不甚高,然其中之最佳者亦常使人厌烦。著者1932年11月曾访问一位觋——此次为著者访觋之第一次——由此得到种种出乎意料之下神方法,颇感吃惊。请阅当时之日记。
十一月十二日……(前略)我由中国人领导至一巫者之家参观。恰巧其家中有婚礼,窄狭的胡同非常之挤,由新贴喜字之门而入,径至右方之神堂中,因向导说我是来占卜疾病的。不久进来一位二十七八岁阴沉的男子,问我何处不适?以后立刻看起香来。他在神堂中央悬挂着五张神像画(五大仙)。每个前面各插一束香,然后徐徐退至神堂中央,似在默祷的样子而突然跳在神前开始叩头,其动作非常迅速。此为我第一次访问觋,以前未曾见过巫或“看香婆”,此种跳跃跪拜之猛烈状态使我吃惊不小,并想到跳神之名。
不久,九叩之礼完毕,他静静而立,向“五仙爷”像前进,向香火查看一会,忽然打一个呵欠,此乃巫者必有之一种陷自己于催眠状态之方法也。此后他便向我说,“黄二姑”降神了,由右方燃着之香火之色与我身而判明者。于是对香静静注视,一直至香燃尽为止。然后至我身旁,自称系“黄二姑”之神而言曰:“病不必耽忧,头痛只是暂时的,不久即可与以前一样明快。现今有二烦闷,即对昨日掷人之事……及前次旅行时未带回任何东西……云云。”
我闻此言又是一惊。实因昨日我曾遇一匪人,我正拟将手枪取出,匪人已无抵抗受缚,遂未将枪取出,心中总以匪人不抵抗而不能枪杀匪人为可惜。又一月前曾因本年八月中在长安旅行时,因恐旅途累重不便,故身入东洋之文化宝窟竟两手空空而归,以后非常慨惜而不愉快……(下略)
“看香婆”或“瞧香婆”,系因由香火判断而起,此种判断似乎以一束香中之一根来占卜。上面所述之欠伸系必有的,甚至有连欠伸四、五次者,著者认为此系彼等生理的自己催眠之过程。又有用助手者,与助手对话而传达仙家意旨。助手系自家中任选一人充之。用咒具者尚未见到,用咒文者曾在供“观音”之巫者家中见过二三次。男女皆着普通中国衣服与常人无异,并不见带有镜子。此辈女子只要外叫必定应请,并且其中多以某某大仙自称。我辈外国人至其门曰:“我要求大仙一件事,请一封香。”彼必立露笑容。虽只一圆一次,而中国人常有置十圆而去者。巫觋之所为谓之跳神,故有跳之部分。著者并未见在跳舞动作中有失神状态。
以前北京城内阜成门内顺城街有著名之觋黄姓。民国二十一年德胜门外曾有一老觋出现,盛极一时,大博信仰。著者曾在当时北京孔庙之正门(有“先师庙”匾额之门)见到有以下的单子,不觉苦笑。
德胜门外西二道垛口,大仙爷圣水济众。
第五十弟子王琦显敬书。
报恩单二百张。因小女病愈。
此种“大仙爷”赐圣水尚为其佳者,若以香灰恭恭敬敬地用纸包上,拿出命令立刻服下,实在受不了。此外有谓令人打大鼓者,甚至令人持大鼓者,但著者并未见到。最近有由山东而来之“跳神的”,使人想到《聊斋志异·跳神》,抱极大之希望往访,结果非常平凡。总之,北京现今已为巫觋之受难时代或蛰息时代,此甚明显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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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田崎:《论中国古代之礼》,《东亚经济研究》第十七卷第一号。
附录四 参考书目提要
British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Notes and Queries on Anthropology,London:The Royal Anthropological Institute,5th edition,1929,XVI + p. 404 Illustrations. 本书分为体质人类学与文化人类学(社会学)二部,其中宗教与巫术一章举列问题甚多,可备研究者参考。
Crooke, William,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opular Religion and Folklore of North India, Allahabad, 1894, p. 440.
Czaplicka,M. A.,Aboriginal Siberia,With a preface by R. R. Marett,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14,Maps and Illustrations. 本书分为四篇:民族地理、社会学、宗教、病理学。其中“宗教”一篇对于萨满教在西伯利亚各部族间分布之情形叙述甚详,并列举俄文专刊甚多,值得参考。
De Groot,J. J. M.,The Religion of the Chinese,New York:Macmillan 1910,p. 230. 本书共分六章。第一章论中国之“精气信仰”(animism)与“多怪教”(polydemonism),著者系站在基督教观点批评中国宗教。
De Groot,J. J. M.,The Religious System of China,Vol VI,Book II,Leyden:Brill,1892—1910. 本书第五篇论中国“精气信仰”中之祭司(priesthood),即巫之讨论。
Dore,Henri,Researches into Chinese Superstitions,Translated from the French with notes historical and explanatory by M. Kennelly,Shanghai:Tusewei Printing Press,1914—1933. 本书提到中国民间宗教,特别是海州一带对于狐仙之奉祀。著者亦本基督教观点立论。
Durkheim Emile,The Elementary Forms of Religions Life,Translated from the French by J. W. Swain,London:George Allen and Unwin,1915,X + p. 456. 本书为宗教社会学之一名著。其主要目的在由于分析最简单之宗教以决定宗教生活之初级形式。在第一篇中提出宗教及宗教现象二者之定义。初级宗教之前导观念,并认为图腾主义系一初级宗教。第二篇论初级信仰,其中涉及图腾信仰及此些信仰之起源,及灵魂观念、鬼神观念。第三篇论主要之仪式态度,其中包括积极祭祀与消极祭祀等。结论中著者特别指出宗教决非不合逻辑之物。反而言之,集合意识为心理生活之最高形式,因其为诸意识中之意识。
Hastings,James(ed.),Encyclopaedia of Religion and Ethics,New York:Charles Scribners Sons,12 Volumes,1911. 此书为研究比较宗教之重要参考书。与本文研究关系特别密切者可举以下三篇文章:
Dalviella Goblet, "Animism", Vol. I, pp. 535-537.
Johnson, H. J. T.,"Priest", Priesthood (Chinese), Vol. X, pp. 290-293.
Mac Culloch, J. A., "Shamanism", Vol. XI, pp. 441-446.
Lang,Andrew,Modern Mythology,Longmans,Green and Co,1897,XXIV + p. 212. 本书系以演化人类学派之立场,对于Max Müller有所指摘。著者对M. Müller“神话系产自语言之错误”之理论表示反对,并谓语文学之神话学家plilological mythologists系将神话建于不稳之基础上——发音学(phonetics)。
Lang,Andrew,The Making of Religion,Longmans,Green and Co,3rd edition,1909,XXXIV + p. 335. 本书共分十七章。第七章讲述妖怪附体。作者提及在中国妖怪附体之情形颇为详尽。虽然著者所根据为旁的作家之材料,例如Doolittle,Nevius诸人,著者认为中国人之“天”的崇拜乃是一种拜物教;在最古之时有一至高之人的主宰,在“天”发生以前;嗣后中国宗教偏于精气信仰及祖先崇拜云。著者对于Nevius讨论中国妖怪附体之说批评甚力。
Malinowski,Bronislaw,The Foundations of Faith and Morals,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36,X + p. 62. 本书为Riddell纪念讲演集第七种(1934—1935),系对于初民信仰及行为之一种人类学的分析,特别着重宗教及伦理之基本问题。本书大意谓宗教之科学分析系可能之事,分宗教为训条的、仪式的、伦理的三方面,并着重宗教与神话之社会功能。
Malinowski,Bronislaw,Myth in Primitive Psychology,New York:Norton,1926,p. 94. 本书分为五章:神话在人生当中之任务、关于起源之神话、死亡之神话及生命轮回、法术之神话、结论。作者主张神话系一文化力量,并且为信仰之真理的证据。
Marett,R. R.,The Threshold of Religion,London:Methuen,1914,3rd edition(1st edition 1909),XXXII + p. 223. 本书为著者之论文集,计分为五章:先精气信仰之宗教(Pre-animistic religion)、从咒语至祈祷、禁忌是否为负的巫术、“马纳”(mana)之概念、从社会学观点所见之比较宗教。
Marett,R. R.,Faith,Hope and Charity in Primitive Religion,Oxford:Clarendon,1932,p. 181. 本书为著者在美国波士顿(Boston)之讲演集,计分十个题目:宗教复体(Religions Complex)、希望、恐惧、贪婪、残忍、信实、良心、好奇、羡慕、慈爱。在本书中著者着重“马纳”之理论。
Nevius,Rev,J. L.,Demon Possession and Allied Themes,Chicago:Revell,1898,3rd edition with corrections and supplement,X+p. 520. 此书为一美国传教士在华四十年所搜集之例子。彼对于妖怪附体别无更好之解释。彼认为科学对此问题实无法解释。著者并且认为妖怪附体并非歇私退里亚(hysteria)(即歇斯底里——编者注)、癫狂(delirium)、发狂(mania)等之表现。著者并且表示莫明其妙。因为疯狂等病症在中国亦有其名称,与妖怪附体不同。著者亦曾与若干医生讨论此事,结果不得要领,故深信恶魔附体之事。作者谓:“在中国职业之魔鬼(Professed demon)每以神自命,称其所附之人为我的香头。”(见186-187页)本书并记一香头(Hiang-to)与著者之谈话(见396页)。著者并与香头所降之神谈话。神曰:“如果我的香头愿意作一个基督徒,我便弃之而去!”著者分附体之症候为三类:1.自动的、历久的、一致的所产生之新人格,自称为神,称患者为香头。2.具有知识及智力,非患者常态时所具有者,更非病理之假设所能解释。3.患者之道德品行完全改变。著者之例子,几乎完全采自中国基督教士之书面报告。美国之各医学杂志对于本书攻击甚力,Andrew Lang曾有提及。
Park,W. Z.,Shamanism in Western North America,Wisconsin:Banta,1938,Ⅷ + p. 166. 本书共分四章:问题之范围及萨满教之定义、Paviotso部族之萨满教、西北美洲之萨满教复体、结论。著者注重萨满教在地理上之分布与形势变异之关系。
Shirokogoroff,S. M.,Psychomental Complex of the Tungus,London:Kegan Paul,1935,XXI + p. 469. 本书分为绪论、第一篇正面之知识(Positive knowledge)、第二篇假设、第三篇假设之实用结果、第四篇萨满教及结论。第四篇包括十二章:所调查之团体心理情形、群众及个人之精神病(psychosis)及其调节、普通萨满教、萨满教史及其初创形式之假设、萨满之用具、萨满之仪式、萨满仪式之分类、萨满仪式之分析、萨满之成因、萨满、萨满(续)、萨满教之现状与将来。本书侧重心理学之研究,以萨满教为一复体(complex),并以通古斯及满洲之萨满教当做一民族志之现象现究。
Shirokogoroff,S. M.,“What is Shamanism?”The China Journal of Science and Arts,Shanghai,pp. 275-279(Vol. Ⅱ,No. 3 May 1924)and pp. 368-371(No. 4 July 1924). 本文系一讲演稿,对于萨满教阐述尚称详细。作者之资料多得自通古斯(Tungus)族之萨满教。在通古斯族中盛行之精灵论(spirit Theory),解释精灵如何附萨满体而有所行动。此种理论直可谓为通古斯族之普遍科学,因其为哲学及宇宙之体系。其中一部分系受中国及俄国之影响。总而言之,系脱胎于精气信仰(animism)。著者于结论中谓即在欧洲人之中,精气信仰、精气信仰之哲学、精气信仰之思想模式仍未尽绝,例如有许多种神秘主义即有此意味。总之,现在科学之发展对于此类问题仍多有未能解决者。
Underwood,H. G.,The Religions of Eastern Asia,New York:Macmillan,1910,IX + p. 267. 著者为一美国传教士,于朝鲜布道。此书泛论中国、日本、朝鲜之宗教,再逐一与基督教比较。其观点乃系自基督徒出发。书分六章,第三章论朝鲜之萨满教。材料方面尚可供学者参考。
Wallis,W. D.,Religion in Primitive Society,New York:Crofts,1939,IX + p. 388,Plates and Illustrations. 本书为比较宗教学之著作,共分二十章,每章以一专题为中心,而描述各部族中之差异,颇为详尽。最后附有每章之参考书目及全书之总参考书目,极为完备,为本书增色不少。作者完全处于人类学之立场,并不提出宗教真伪之问题,仅叙述宗教形式与信仰及行为间之文化和心理之意义。
姚从吾:《成吉思汗时代的沙曼教》,《治史杂志》第一卷第一期,国立北京大学史学会,1937年3月,第十八页至二十七页。本文共分二节,第一节说明在成吉思汗时代,萨满教为蒙古部族之普遍信仰;第二节说明萨满教就是巫教。
余文豪:《说楚辞九歌中的巫》,同前,第五十页至五十七页。共分五节:巫教与萨满教、巫、九歌中的神、祭祀与迎神、结论。
张锡纶:《清代的堂子与沙曼教》,同前,第一一一页至一一六页。共分五部分:堂子是什么、堂子祭祀的神、堂子与坤宁宫、堂子与跳神、堂子与沙曼教。
黄石:《满洲的跳神》,《民俗学集镌》第二辑,中国民俗学会,1932年,第一页至十八页。本文系从清人之杂记文籍中搜集关于满洲跳神之资料,加以编述,并无个人创见。著者并于民间跳神有诽谤之辞,对于巫术亦有偏见,故本文不能认为是一篇科学著作。
田中香涯著,秋子女士译:《巫娼考》,同前。本文述日本巫女兼做卖笑妇,并述及古代巫女为卖笑妇之始祖。
《钦定满洲祭神祭天典礼》共六卷,乾隆四十二(1777)年。奉敕撰,所录皆国家肇造以来旧制相沿之祀典,凡祭期祭品仪注祝词,一一详载。
钮祜禄氏静园索宁安手撰:《满洲祭天祭神仪注》,嘉庆元年(1796)丙辰仲春。见《满洲四礼集》第一册。
北谷撰:《满洲家祠祭祀仪注》一卷,见上书册五。
《钦定满洲跳神还愿典例》一卷,乾隆十二年(1747)七月钦定。道光八年(1828)觉罗普年敬谨重刊,板存琉璃厂厂桥西边路北复古斋,每本刻字铺工价二百文。
《大清会典及会典则例》,康熙年间纂修。雍正二年(1724)重行纂辑,乾隆二年(1737)、嘉庆二十三年(1818)、光绪二十五年(1899)补修。
《大清通礼》,乾隆元年(1736)敕撰,二十四年(1759)完成。嘉庆二十四年(1819)重加修辑,全卷五十四。
《礼部则例》,清代则例每十五年增辑一次。
《皇朝文献通考》及《皇朝续文献通考》。《皇朝文献通考》共三百卷,《皇朝续文献通考》共三百二十卷,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成。
震钧:《天咫偶闻》,光绪三十三年(1907)刊行。全十卷,第二卷载“堂子”一条,最末载著者家庭祭神仪式。
麟庆:《鸿雪因缘图记》,道光十五年(1835)刊行。为研究清代掌故之重要文献,记载满洲跳神礼甚详。
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八卷,光绪十九年(1893)刊行。第三卷卷首论跳神,并论满洲之萨满祭祀。
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共二十六卷,余录十卷,光绪二十二年(1896)刊本。关于“堂子”及“坤宁宫”有详细之记载。
吴庆坻:《蕉廊脞录》,八卷,1928年,南林刘氏求恕斋刊本。有关于“堂子”之记载。
陈宗藩:《燕都丛考》(第一、二、三编),三册,附图,引用书目、勘误表,北平后门内米粮库陈宅发行,1930年出版。
[清]吴振臣:《宁古塔记略》,一卷,见《昭代丛书》第七十九册。著者为吴江人,曾至吉林宁古塔,在本书中叙述该地跳神之俗颇为详细。
[清]方拱乾:《宁古塔志》,一卷,见《昭代丛书》第二十三册。此书曾列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更名《绝域纪略》,但略有节删。著者乃清康熙年人,晚年因事至边徼,居宁古塔多年,后得还桐城故乡,此书纪所见闻。
[清]杨宾:《柳边纪略》,一卷,见《昭代丛书》第一零七册。本书亦提及在吉林地方,满人跳神之仪式。
[清]方式济:《龙沙纪略》,一卷,见《昭代丛书》第六十五册。著者曾因故居留黑龙江多年,本书述其见闻,其中述及当地跳神之俗。
[清]徐宗亮:《黑龙江述略》,六卷,见《观自得斋丛书》第八至九册。本书有关于满洲萨满跳神治病之俗。
[清]昭梿:《啸亭杂录》,十卷,续录三卷,见《说库》第四十八册至五十一册。著者为前清礼亲王,本书叙述满洲宗室跳神之仪甚详。
[清]萧奭龄:《永宪录》,一卷,见《古学汇刊》第六册。本书记有康熙巡幸回宫,行跳神仪式。据云清廷跳神不仅为每年例典,如逢远行、病愈,亦行跳神礼以酬神。
石桥丑雄:《论北平之萨满教》(日文),外务省文化事业部出版,1934年,二三四页。本书共分十七章。第一章“绪言”,作者指出萨满教即“喇嘛之黄教”。第二章“萨满教之我见”,认为萨满教建筑在多神教与自然教(Naturism)的基础上。第三章讲“萨满教在北京之祭祀史”,叙述辽金元历代的祭仪。第四章讲“清代天子之萨满教祭祀”,其中分“祭仪”和“祭祀的遗址”两部分。第五章讲“宗室及觉罗之祭祀”。第六章讲“满洲旗人之祭祀”。第七章讲“蒙古旗人之祭祀”。第八章讨论“祭神”。第九章讲“萨满太太(女萨满)及男萨满”。第十章讲“祭祀时所用歌词”。第十一章描写“祭器、祭具及供献”。第十二章论“沙锅居”(白肉铺)之由来。第十三章论“巫觋”。第十四章讲“萨满教之神像”。第十五章论“白挂纸”(即北平俗称之“挂钱”)。第十六章介绍关于“萨满教研究之汉文文献”。第十七章“结论”。偏重于历史的考证,并且说明萨满教在清季盛行,清末逐渐衰微,民国以来几乎废绝。本书第十三章论巫觋,与我们现在的研究关系最为密切(见附录三)。
永尾龙造:《支那民俗志》(日文)第一卷,支那民俗志研究会,1940年,六七二页附索引三十一页。本书分二部,序篇论支那年中行事之概要。第一篇论正月。第一篇第二章的第一项,五,论及五大门。但是极其简单,仅提到狐、黄、白、柳、灰之名,并述五大门对于农产收获之保护。
鸟居龙藏:《兴安岭附近之萨满教的遗风》(日文),《人类学杂志》,第二十四卷第二八〇页,东京冈书院发行,1909年。
坂入岩:《萨满教》(日文),《东洋》三十七卷三号,一〇七至一一〇页,东京东洋协会发行,1934年。
宕井大慧:《元代之萨满教》(日文),《东洋文化史大系》,东京诚文堂新光社发行,第四册二七〇至二八七页,1938年。
泷泽俊亮:《论现代满州民族之萨满教信仰》(日文),《满蒙》十八卷五号,五十一页至六十五页,大连满洲文化协会发行,1937年。
秋叶隆:《满洲萨满教的家祭》(日文),《宗教研究》十一卷一号,一一二至一二八页,东京宗教编辑部发行,1934年。
秋叶隆:《萨玛的巫祭和大仙的巫术》(日文),《民族学研究》一卷三号,十五至三十五页,东京三省堂发行,1935年。
四大门:中国北方的一种民俗宗教
周 星
长期以来,民间信仰或民俗宗教,始终是中国民俗学和文化人类学的重要研究领域之一。尤其近二十年间,在经历过一段时期的萧条或蛰伏之后,民间信仰和民俗宗教在全国范围的“复兴”,引起了研究者们的极大兴趣。这是因为民间信仰和民俗宗教的研究,可能有助于研究者更加深入地探求中国社会及文化的底层,也可能有助于研究者更加深切地理解中国基层民众的思想、情感、信仰以及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及幸福观。本文讨论的“四大门”,正是这样一个典型的民间信仰和民俗宗教问题(1)。
民俗学和文化人类学之研究民间信仰和民俗宗教,往往能够发展出不同于许多其他学科领域之研究的理念、立场和见解,这是因为它比较重视民众生活之实态的田野实证研究,重视民众之主观认识的“主位”立场,重视对民间信仰或民俗宗教之传承的、关联的和全貌观的解释。本文讨论“四大门”问题时,也将采取上述这些基本的理念和立场。
第一节 从六十年前的一篇论文说起
20世纪30年代末至40年代初,杨堃教授在燕京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任教期间,曾指导学生完成了一批社会学及民俗学的学士毕业论文(2)。由于老师要求严格,学生勤奋努力,这批大都基于实地调查完成的学术论文多有较高的水平,并在后来的中国民俗学和民族学史上得到了相应的评价(3)。其中李慰祖撰写的《四大门》(4)颇得杨堃教授肯定,认为它至少超过了现在许多硕士论文的深度。《四大门》这篇论文采用了较深入的实地调查和访谈,即所谓“局内观察法”,并特别重视学习乡民的土语,重视体现于“四大门”信仰中的各类术语,即所谓“民俗语汇”的意义,同时,站在社会学、人类学和比较宗教研究的立场上,以严谨认真和超脱公允的态度,详细地描述了北平西北郊一带农民信仰的实际情形,进而讨论了当地民众所信仰的“四大门”宗教及其对于农民生活的重要意义。
由于作者没有宗教成见,同时,他还拒绝讨论此种农民信仰的“真伪”问题,并极力回避涉及“改革方案”,这就使他有可能比很多其他研究者,更能较客观地观察和理解类似“四大门”这样的经常被官方和知识分子指称为“迷信”的民间信仰和民俗宗教,而不被先入为主的价值判断所蒙蔽。时隔六十多年后,我们再回头阅读这篇论文,感到它虽然也有一些缺憾,如对“四大门”与当时官方查禁之间的关系几乎未曾涉及,但也深感其提供的第一手资料确实较为客观具体,因而非常珍贵。作者特别提醒说,简单地把“四大门”之类的民间信仰,仅视为一种“初民的迷信”,实在是个错误。作者认为,“四大门”就是一种“宗教”,它至少在作者实施调查和研究的当地农村占据着颇为优越的地位,其影响甚至可能凌驾于其他宗教之上,或已经渗入其他的宗教领域之中。考虑到我们中很多人业已习惯于“科学/迷信”的简单分析,考虑到社会人类学涉及汉人“民俗宗教”的研究业已取得的种种进展,今天重读这篇论文,重温这些见解,确实不无意义。
通过自己的实地调查和实证研究,作者指出,截止当时的许多西方传教士及研究者们对中国农村宗教的描述和研究,其态度往往是感情用事和非科学的,充满了宗教偏见,其结论也相距事实太远。应该说,这样的批评是确当的。在这篇论文以前,中国学者讨论中国农村宗教问题时,几乎都没注意到此种“四大门”宗教的存在,或往往忽视了其在民众生活和信仰里实际具有的重要性。就此而言,李慰祖先生的《四大门》堪称是一个重要的发现。
除揭示了“四大门”信仰之在调查地的令人震惊的“普遍性”之外,这篇论文还有不少值得我们关注的真知灼见。例如,前述对“民俗语汇”的重视,以及基于这些“民俗语汇”展开的描述、记录和分析等。又如,在研究“四大门”信仰的过程中,不仅重视宗教职业者即“香头”们的知识和解释,还较为留心一般民众对“四大门”的各种不尽相同的知识、态度和看法。无论对一般香客,还是香头,作者都竭力避免只从个别报告人那里捕捉信息,而坚持向复数的资料提供者请教。显然,从当今“知识人类学”和“民俗知识论”(5)的角度看,这些见解和方法都是颇为重要和得体的。事实上,在调查及研究宗教或民间信仰问题的学者中,不少人往往只关注神职人员的“专业”性知识,亦即不为一般信众所熟知的所谓“秘密的”知识和解释,但《四大门》的作者则同时还尽量关照到一般信众中的种种观点与评论。一定程度上,这也正是民间信仰或民俗宗教之人类学研究的特色。
这篇论文提示的有关乡民对“财神楼”和“财神爷”的独特信念及信仰形态,截止目前的中国民俗学及文化人类学研究中,还很少引起过关注。中国民俗学所认识的“财神”主要是赵公元帅、文武财神之类,而附着于“四大门”信仰的财神特性,不单涉及财神之神灵观念的多样性,更对我们理解民众的财富观及幸福观有重要的启示。
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四大门”信仰,不仅相对完整地自成体系,体现出一种“宗教”的形态,而不只是一些俗信的碎片,同时它实际上还可能是一个更为庞杂的宗教文化体系的一部分。如此庞杂的宗教文化体系,很难从宗教学的学理去把握,而往往只能运用人类学和民俗学的方法,从扎根于民众生活的宗教亦即民俗宗教的角度去理解。从香头的“定期朝顶”仪式、有关其“坛神”的解释等,我们可以发现,“四大门”信仰至少曾部分地被纳入到一个更大的以庙会及庙会轮值形式组织起来的神话和信仰体系之中。这个主动或被动的被吸纳的过程或许十分复杂,我们尚不知其详。但可以肯定地说,“四大门”信仰虽然只在那个神话谱系及信仰系统中占据较为基层的位置,但其与乡民们的关系却可能是最亲近的。
当代中国民俗学从北京大学起源时,曾有过一次著名的有关妙峰山庙会的调查,后来人们也曾做过不少追踪性研究(6)。其成果固然煌煌大观,但都较少注意到在以庙会、庙会轮值及“香会”形式所组织起来的民众信仰体系的底层,可能还有类似于“四大门”信仰之类的构造。即便是被认为最有价值的顾颉刚先生《妙峰山的香会》一文,也主要只是依据他所抄录的香会“会帖”写成的(7)。就此而言,时隔六十多年,《四大门》这篇论文给我们的启发依然十分重要,它所讨论的问题依然有不宜忽视的学术意义。我以为,“四大门”之类的信仰和京津、华北一带的庙会或庙会轮值体系之间的深层关系,乃是今后值得进一步重视和开拓的学术课题。
受到杜尔干的宗教观和其社会学观点的影响,《四大门》的作者相信,农民的此种信仰便是一种社会制度,其存在必有其所以存在的理由。因此,他是把“四大门”信仰当做一类“社会事实”展开调查和研究的。他认为,即便是“四大门”这一类民俗宗教的存在,也是与其所在社会的情形相吻合的。就是说,透过“四大门”信仰,我们有可能对当年北京西北郊的乡民社会获致一定程度的了解。
作者的“四大门”研究,同时也很重视社会功能的分析,重视在社区背景下理解“四大门”信仰及其神职人员即“香头”的各种活动,包括香头的社会地位与社区任务、香头相互间的社会关系网络、香头与乡民间的联系以及香头独特的礼仪等。作者提出的问题即为什么在“破除迷信”的时代压力下,香头制度仍能在不利的环境中得以延续,即便今天看来,依然是并未过时的一个有意义的问题。
第二节 动物崇拜?萨满教?还是“民俗宗教”?
六十多年前有关“四大门”信仰的研究,确已达到了相当的高度。但今天看来,自然也有不少值得进一步发展的余地。正如作者本人也意识到的那样,有关“四大门”信仰之历史事实的文献研究未能展开,有关“四大门”信仰之地理分布的情况也不很清楚等等。
所谓“四大门”乃是对四种灵异动物即狐狸、黄鼠狼、刺猬和长虫(蛇)的总称。它们被分别对应地称为“胡门”(狐、胡谐音)、“黄门”、“白门”(因刺猬身体的颜色接近白色)和“常门”(长、常谐音)。在中国广大的北方地区尤其在华北一带,这几种野生动物均是相对较为常见的。老北京西北郊一带的乡民,通过以“谐音”之类的途径建构现象之关联的民间方式(8),不仅使这几种野生动物中的一些获致了灵异性,成为具有“文化性”的灵异动物,还使它们“拟人”化,进而才形成了“四大门”这种“拟人的宗教”(9)。
“四大门”,又称“四大家”,其在各地具体的相互组合则呈现十分复杂多样的状态。如在北京及周围有些地方,又有“五大门”或“五大家”的说法,顺义一带就叫“五大门”,那里除了把刺猬称为“刺门”外,则把兔子称为“白门”;但在另一些地方,则可能不足“四大门”之数,人们只信仰其中某一门如“常门”或“黄门”。
旧时的巫师、巫医、戏班子和娼妓业所供之“四大门”或“五大仙”,涉及的动物主要有七种,除四大门四种外,还有鼠、蟒、兔。既有全部供奉的情形,也有仅供其中一、两种的,它们多被冠以人的姓氏,或以小说人物命名,所有神像都具人形,或身着清朝官吏朝服,事迹全是一些仙话。狐狸除了“胡门”、“胡仙”之类的称谓,还经常有“胡二仙姑”、“胡三太爷”等叫法;黄鼠狼除了“黄门”、“黄仙”等称谓,还有“黄少奶奶”、“黄三太”等叫法。
“四大门”的乡民信众和神职人员,对这几种野生动物提供了有关其“俗凡”与“神圣”的分类性解释。可以说若没有这样的分类,“四大门”信仰的体系也就难以建构起来。“俗凡”与“神圣”间的关联,得经由长期“修行”来建立,“修行”是理解“四大门”信仰的关键性“民俗”理念之一。
周作人曾把“四大门”理解为东北亚地区萨满教的支脉(10);李慰祖通过对与“四大门”相关的神话和仪式的描述及分析,也确认“四大门”信仰乃是属于“萨满教”属性的体系。他曾用英文发表了自己的研究成果(11),但遗憾的是由于时代巨变和其他各种原因,后来的学术界未能对此作出积极回应。至今有关“四大门”这一课题的参考文献依然十分缺乏;有限的后续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有关狐狸信仰之历史源流的梳理上(12)。
相当一部分学者在涉及“四大门”或类似的民间信仰时,往往采取“自然崇拜”中“动物崇拜”的解释(13),或将其视为原始宗教及原始时代之信仰的“遗留”。例如,认为汉族地区广泛迷信狐与黄鼬的做法以及许多灵禽异兽的神奇故事,都是这种“原始信仰”或“图腾崇拜”的遗留和转化等(14)。
但朴素的“动物崇拜说”,实际上无法解释:何以动物又有“俗凡”和“神圣”的不同分类?为什么同一类动物,有些会被乡民捕猎,有些则引致信仰?“动物崇拜”说只看到几种动物被“灵异化”和“拟人化”之后得到乡民顶膜礼拜的现象,却没有深入研究,尤其是没有深入实地的田野去考察其信仰的实际状况。例如,民众是如何以及为什么要特别区分出几种“灵异”动物?动物的“俗凡”和“神圣”之间究竟有哪些区别和联系?农家信仰“四大门”的神话和仪式的具体情形如何?“四大门”信仰与香头制度的关系,还有“四大门”在乡民日常生活中以及在其宇宙观、价值观和幸福观等方面有哪些意义?此外,还有“四大门”信仰与其他各种宗教体系,尤其是与庙会或庙会轮值的组织体系之间的复杂关联等。简单的“动物崇拜说”显然无力回答这些或许更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
原始时代“遗留”说,注意到在此类民间传承里可能会有缘起于远古的因素,但它根本上却忽视了“四大门”信仰首先是在现当代民众生活中发挥功能并展现其意义这一最基本的事实。此外,它对“四大门”信仰之丰富的内涵,对“四大门”给予乡民生活之种种现实的影响以及“四大门”信仰之自成体系的情形,也同样缺乏起码的解释力。
相比之下,李慰祖的“萨满教”属性说,能够较好地解释“四大门”信仰的实际状况。尤其从“香头”制度及其与“四大门”的关系来看,从“香头”之具备与超自然沟通的能力来看,从“香头”之成巫过程的分析来看(15),将其理解为“萨满教”的属性和谱系,确乎是较为妥帖的。
不过,对于如此复杂、独特和自成体系的“四大门”信仰,只以“萨满教”来说明是否足够呢?实际上,在北方典型的萨满教神话谱系中,蛇、狐狸、黄鼠狼等,往往是要由萨满请来的群神予以镇压的“鬼妖”(16)。而旧时的巫师和巫医,则把“五大仙”奉为自己的行业神;此外,梨园业和娼妓业也有供奉五大仙或四大门的情形,常把老鼠叫“灰八爷”,刺猬叫“白五爷”,蛇叫“柳七爷”,黄鼠狼叫“黄大爷”,狐狸叫“大仙爷”等等(17)。新凤霞对早年戏班子供奉“五大仙”的情形,就曾有过逼真的回忆(18)。在上述诸多情形中,除巫师以“四大门”作为行业神尚可用萨满教来解释之外,其他情形则多少有一些勉强。
“四大门”信仰中不只是“夹杂”,而是水乳交融地包含着佛教、道教等诸多复杂因素。例如,在鲁南一带,过去每每将“仙师”牌位与“天地君亲师”的牌位放在一起,家里祭祀时在常供狐仙、黄仙的神龛上方,往往也要同时供奉一尊观音的塑像或牌位。而且,类似于“修炼”、“修行”、“仙家”和“财神楼”之类的基本理念,还有香头制度、庙会体系等,在“四大门”信仰中具有关键性意义的诸多环节,似乎也难以只用“萨满教”来说明。李慰祖先生在《四大门》中,曾试图把“四大门”清楚地区别于基督教、伊斯兰教、理门公所和各路庙神,此种考虑固然是为了努力澄清“四大门”信仰的宗教文化属性及其个性,但多少也有先入为主之宗教分类的嫌疑。对此,借用渡边欣雄教授的评论或许不无道理(19)。如果我们不是先以既定的宗教分类为前提去进行分析,如果我们承认“四大门”信仰是自成体系的,如果我们不仅注意到其“萨满教”的属性,还同时注意到那些难以为“萨满教”所解释的独特性,则或许将“四大门”信仰理解为汉人地域社会之民众生活里“民俗宗教”的形态之一,似乎要更为恰当。
“成府”、“保福寺”、“海淀”、“六道口”、“六王庄”、“清河”、“潭柘寺”,这些北京大学周边听起来耳熟能详的地方,在六十多年前,民间曾有过发达的“四大门”信仰存在。如今,天翻地覆,谁也难以想象当年“四大门”俗信的情形了。即便眼下在北京周边农村或许还能找到一些“四大门”信仰的蛛丝马迹或残余碎片,大概也已十分凋零了。然而,对此课题若能有所追踪,作一番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比较,其变迁轨迹不是也很有启示性意义吗?更为重要的是,“四大门”信仰在北方很多地方的民间,实际上至今仍以各种方式存续着。它们的现实状况如何?它们对当地人们的日常生活及人生发挥着哪些功能?对这些问题的关心使我们的“旧话”重提已然具备了非常现实性的意义。
第三节 “四大门”信仰的普遍性
“四大门”信仰或与之相关的民间俗信,在中国北方很多地方都曾见诸报道。东北、华北、西北,虽然具体情形千差万别,其完整程度各有不同,它们与其他宗教的要素或碎片组合成生活中具体的民俗宗教的方式也有所不同,但其构成的基本原理却是大体一致或彼此接近的。
在老北京,除李慰祖记录的“四大门”外,还有“五大仙”及“五大家”之类的说法(20)。旧时,信奉狐、黄、白、柳(即蛇)、灰(鼠)“五大家”的人家,每每在自家北房后面以砖石砌出小祠,为其设立神位。也有仅书“大仙爷、二仙爷、三仙爷之位”,并无确指的情形,神位前通常也只供“净水碗”,较为简陋。此种民间信仰,常被自命正统的宗教贬为“邪信”。“五大门”究竟是哪五种动物,说法不一,除“四大门”四种外,或加兔子,或加老鼠。据说,老北京许多居民家中供奉的“狐仙”除享受主人的烟火食物外,它们都由城东门的“狐官”管辖(21)。老北京附近多数农民的庭院里,过去都曾可能有供奉狐仙的神龛。若农民或其家庭时运不佳,通常能从狐仙那里获得抚慰。民间的狐仙故事,常与道教有着很深关系,道教中据说有称为“法官”的特殊人物,能够降伏和驱除狐仙,而泰山娘娘或泰山女神则被认为是狐仙的保护神。通常认为,狐仙的天敌乃是雷公(22)。此外,民间还传说,那些总不换衣服却又很干净的女子,往往就是由狐狸幻化的。据陈永龄对平郊村一带庙宇宗教的调查(23),“四大门”既有被“香头”“顶”着以发挥灵验的形态,也有在庙宇一角设神龛接受膜拜的形态。
在山西省的农村和山区(24),民间俗信认为,千年得道的老狐狸能通灵知世,为人消灾治病,给人带来福祸,故信奉者颇多。人们常把狐狸称作“狐仙”、“胡大仙”,一般不直呼其名。碰到狐狸,常以为是某种征兆。狐狸跑到家里,则奉若神明,不予伤害,立即双手合十作敬奉状。过去,很多村庄都有专为狐狸立的庙,一般称作“胡仙庙”、“大仙堂”,与山神、土地神等同时祭祀。有时,还把狐仙神位附于各大庙中,不塑其像,仅立一木制牌位,上书“胡仙”、“胡大爷”之类。
山西有的村庄几乎每户都信奉狐仙。特别是家中有人患精神或心理类疾病,哭笑无常,即民间所谓“邪病”者,更需供奉胡仙以求保佑。有一种说法是狐仙主命,能帮人消灾治病。若求之有灵验,便一定要到庙里挂红悬匾,还愿于狐仙。据说狐仙的生命力极强,故不少家庭便为每个子女都供奉一个狐仙,俗称“本命狐仙”。小孩初生时就要供上,生男供女狐仙,生女则供男狐仙,以求阴阳和谐。男女婚嫁之后,再把所供之狐仙改为男女双座。人死,一般还要把狐仙牌位焚烧或装入棺材一起下葬。无独有偶,据1934年铅印本《万全县志》记载,几乎相同的“本身狐仙”风俗,亦见于河北省万全一带地方。不过,在大部分地区,与“本身狐仙”相对应的,则是所谓“保家仙”。(25)
忻州地区有些人家信奉的“家神”,被叫做“大仙爷”,若家中设有其神位,春节期间则须隆重祭祀。(26)旧时,所谓“大仙爷”乃是狐狸(狐)、黄鼬(黄)、刺猬(白)、蛇(柳)、老鼠(灰)五种动物的总称。但在忻州,“大仙爷”往往又特指“狐仙”,其形象乃是正中端坐的白须白发的老两口,旁边一男一女二位侍童。近年来,在五台县东冶镇、定襄县河边镇、原平县南白乡等地,“大仙爷”信仰又有一定的恢复与发展。当地一般是将“大仙爷”神像画在一块一米见方的白布上,其上写清姓名,如“大仙爷”、“大仙娘娘”或“胡爷”、“胡娘娘”,有时候,往往还画有其他各种佛道杂神。乡村一般把“大仙爷”供在房间里屋,且往往是无人居住的房间(27),春节期间从腊月二十三到二月初三,要与天地爷、土地爷、灶君爷等众神一起送走或接回,届时总要摆供、点烛、焚香、磕头、放炮,以为祭祀。一年中每逢年节则一定上香。“大仙爷”发挥的功能主要有照护全家、医治疾病(尤其是医院也无能为力的疾病)和排忧解难。
山西民间的巫婆、神汉,不少也奉狐狸为仙,声称为人治病有赖于仙。民间庙中如塑狐仙之形体,通常都着清代服饰,此俗一直流传至今。当然,还有很多民间传说,往往都把狐狸与无形无声的灵魂、精灵相联系;传说狐仙常扮作老翁、老太太或美女、美少年,游戏于人间,犯者必遭报应。在有些地方,还同时供奉黄鼠狼,恭称“黄仙”、“黄大仙”。
蛇被认为具有灵性和神秘的力量,也是“仙家”之一。山西一些地方的民间尊称其为“山神”、“神蛇”、“小龙”、“神虫”等,一般也不直呼其名。人们相信,若对蛇有所冒犯,将影响家庭的兴衰吉凶。如晋南一带,蛇被认为是“仙”,能保佑人们,见之大吉大利、至福至利,一般要恭敬相送,或以泥土盖住,或放到庙堂之中。清明节和春节时老百姓蒸制的“供献”,每每就有盘蛇的形象,其口中含枣,常供在祖坟或财神、灶王爷之处,祈祷多福、多寿、多子。民间认为,蛇也有“吉”、“凶”之分,以黄蛇为最吉,有红点者则凶。但无论如何,都禁止打杀。在吕梁一带,蛇被认为是财神,碰到就意味着要发财。此外,有些地方还视宅院内的蛇为“土神”,见了要烧香敬纸相送,绝不伤害。(28)正是由于存在着深厚的民间基础,时不时也就会出现“蛇神”显灵之类的谣传或事件。如山西河津县东辛封村的九郎庙,据说于1989年7月就曾出现了蛇神显灵的事,一时香客如云,乡民纷纷前来烧香磕头,求蛇神保佑发财、平安。
在山东省各地(29),民间认为最有灵性的动物当推狐狸和黄鼬,它们一向也是被视为“仙家”予以敬奉的。民间对狐狸一般忌直呼其名,通常称为“胡仙”、“老胡家”,或根据其性别、年岁、职守等,分别称为“胡大姑”、“胡三太爷”、“胡老师”等。有些巫婆、神汉的家中,常设佛龛以供奉胡仙,或声称仙家附体,为人论说休咎,化解疑难。有些老太太或中年妇女若有什么烦难问题的困扰,常会到狐狸出没处进香许愿。举凡古建筑遗址、古树残骸周围的洞口之类地方,就有可能被认为狐仙出没,故经常香烟缭绕,供品满地。偶有灵验,则需还愿,或送去小衣服、小鞋,或供以油条、馒头、糕点,或挂旗挂红等。洞口周围的一些树上,往往也挂满了大大小小的红布,有的还写有“感谢胡老师,让我考试及格”之类字样。
山东民间认为,狐狸有灵性,能予人祸福,年久日深还可成仙得道,变换人形。它若对人有何要求就应予以满足,否则,将会受到报复;若满足了它,自然也会有回报的酬谢。有一种俗信或口碑是说,大年夜包的饺子若有失落,便相信是得罪了胡仙,被它搬走了。或说如得罪了胡仙,饺子下到锅里,也会变成驴屎蛋。对于那些神经错乱、行为失常、大哭大笑、胡说八道的人,常解释为胡仙附身,得烧香烧纸,拜送胡仙才行。同时,还要反省一下什么地方有所得罪,以便补救。所以,人们一般不仅不去伤害狐狸,反而会求它降福消灾。黄鼬(黄鼠狼)则被人们称为“黄仙”、“老黄家”,对其的信仰与狐狸大体相似。过去,“胡仙”和“黄仙”的信仰较普遍,现在在部分地区依然流行。
刺猬和蛇,旧时也被当做“神虫”或“圣虫”。据说,它们到谁家,谁家就添财,伤害它们相当不利。在胶东农村,草垛和粮囤里若有刺猬,人们就相信草会烧不完,粮会吃不完。屋梁上有蛇,即认为是“钱龙”,主家运兴旺。春节时,人们用面做成大小各异的刺猬和蛇,或爬或盘,口含一种制钱和红枣,称为“圣虫”。其大者供奉于财神、灶神前的神案上,小者放入米缸、面缸、粮囤、钱柜和衣橱里,以寄托财物增多,使用不尽的期望。山东有的地区称蛇为“小龙”,以为有蛇的房子吉利,蛇若离开谁家,谁家就将衰败或灾祸临头。因此,见蛇一般都不伤害。小孩怕蛇,若见了蛇,老太太就会口中念叨:“钱龙啊,快回家去罢,别吓坏孩子。”此外,黄河沿岸的人们,还把一种黄色小蛇称为“金龙大王”,汛期来临时举行祭祀,求大王保佑不发洪水。
在甘肃省的庆阳地区,人们在自家庄院里偶然遇见了蛇时,不能驱打,反认为它是“神”,是“庄主”,要燃香焚表(黄纸),请“老人家”退回洞里。(30)民间相信若把蛇打死,则必遭报应。民间俗谚还有“千年黑,万年白”的说法,是指蛇老了要成精,这些黑蛇、白蛇的神力远非一般蛇所能比,它暗通天机,可呼风唤雨、惩恶扬善,甚至兴妖作怪。有些人相信,家里的财富、人丁和事业,以及四季是否平安,都取决于“宅神”(蛇)的去留和强弱。
河北省一直是“四大门”之类信仰颇为流行的地区,甚至还对周边地区产生过一些影响。据《内蒙古日报》1996年2月4日报道:包头市东河区居民田某一家四口,于1995年9月10日凌晨跳楼自杀。(31)据事后调查了解到,十多年前,田某父亲生了类风湿关节炎,苦于久治不愈,后由人引见,田某回河北老家一老太太处求过“仙”。从此,全家便供起“狐仙爷”。田某妻子死前曾对人讲,神上了她的身,她跟上狐仙爷了。田某也说过类似的话。后来,人们在其家厨房的壁柜内,发现了上中下三格分别写着“天”、“田”、“地”三字的神龛,并供有一个神位及月饼之类的供品。
20世纪20年代末,李景汉先生主持定县调查时,曾于1930年对全县各村的庙宇作过一个统计,其中就有“仙姑庙”三座,“狐仙庙”二座。(32)据说当时那里的农民若得了“邪病”或重病时,家人就请一个顶大仙的妇人来治疗。夜间先把预备好的屋子遮严,并始终不点灯;炕桌上供一些熟鸡蛋和烧酒。这妇人到后,先烧香请仙,香烧完,便坐在炕沿桌旁,给大仙留着炕里的正座。忽然有点声响,就说大仙来了,家人忙叩头,请大仙饮酒吃蛋。然后,由顶仙的妇人请问大仙,“某某得的是什么病”,就听“大仙”似说似唱地回答“这人得的病”。如此反复,一问一答,遂将所有病因、治疗方法和若干种简易药品,都交代得十分清楚。通常,“大仙”的声音细弱如女子,有时还用一只毛烘烘的手替病人按摩。(33)
据1936年铅印本的《涿县志》记载,当地家家供奉狐仙,并敬书“天下财源主,七十二口仙”字样的纸条贴上,“遇有小疾病,即云闹老仙。且每至秋后,各家均须安神。所谓安神者,即请不解道德经,专学安神法之道士,服道家衣,手击木鱼,口中念念有词;备具香供,通宵达旦乃毕事”。
河北各地民间的“四大门”或类似信仰,至今依然存续不绝。在著名的藁城县耿村,除了为数不少的狐仙传说之外,人们还挂牌设案,焚香供肴,形成了独特的信仰传统。(34)此种请巫婆、神汉通过俗称“下神”、“跳神”之类的仪式,请来狐、蛇之类大仙解决疑难、治疗病患的方法,曾长期为北方民众所接受。(35)河北还有一种“跑花园”的民间医疗仪式,那些参与“跑花园”的人,必须默记各位仙灵鬼神的形象、名字和职守,如胡(狐)姐主管人体的头部,长(蛇)姐主管牙齿,胡姐、侯姐主管脖颈等。(36)此类仪式的基本属性依然是仙灵附体,治病时师傅往往对患者暗示以动物征兆,带动对方意念来祈祷相应的动物神如狐仙、蛇仙等。
在河南省洛阳一带,蛇也被认为有非常的神力,是“蛇精”或“地龙”,切不可打。与此同时,民间有关“狐狸精”和“狐仙”的传说也很多,如偃师一带,就有很多狐狸精变成美女与人成亲的故事(37)。在一些山区,狩猎者若连续三枪打不准,就会认为此狐狸不是“凡狐”,也就不再追捕了。各地民间涉及古树、古墓或洞穴的传承中,每每也有“蛇精”或狐仙、“狐狸精”之类的登场。
在吉林省民间,热衷于“跳大神”的主要是农村的一些汉族妇女,偶尔也有一些满族人。通常,“大神”有师傅传授,也有“二神”担任助手,请来的“神”主要有狐仙、黄仙(黄皮子)等,称呼多为“仙姑”、“大爷”之类。(38)到人家里治病,“大神”须着装下“神”,一时疯癫,又舞又跳,或探问“大仙”之仙山何在,或“借位”发挥,指涉冲犯,最后精疲力尽,猛地往地上一躺,附身“大仙”遂去。休息片刻后,一跃而起,旁人问刚才所为,则茫然不知。此类“跳大神”风俗,至今在一些偏僻农村仍有存续。在吉林的玄天岭下曾有一个“狐仙堂”,依望云山的山崖而建,其庙虽小,神通却大,香火颇盛,天长日久,把整个小山包都熏黑了,俗称“黑山头”。小庙里供着“胡三太爷”,庙外挂了“有求必应”、“心诚则灵”之类的匾额。
旧时在辽宁省沈阳,也有“五大仙”之说,一般称为“胡三太爷”(或“胡淘气仙”)、“黄仙”、“常仙”、“蟒仙”、“白二太爷”(兔)。巫师多在家里设置“仙堂”、“仙家案子”(即神像)和牌位,他们中很多人最初多是因病才开始“顶奉”狐仙,为人“出马”看病的。他们声称自己能超脱俗人,因供奉狐仙也能成为“仙体”。1937年铅印本《海城县志》有“胡仙”条,记载当地有为狐仙立庙,叫“胡仙堂”或“大仙堂”,各庙亦多附祀者。庙中塑像,皆着清代服装。据说在清代,北方一些县衙门的金库、粮仓一般也供奉胡仙,以为守卫,俗信它可驱鬼防盗。
沈阳市的辽中县有个名叫“兰村”的自然村(39)。该村被认为是个较开放的现代农村社会,经济较发达,70%以上的村民达到了初中教育程度,生活水准也比较高。据调查,该村自20世纪80—90年代以来,传统民俗全面“复兴”,很多人家供奉有祖先堂,不少还请了“保家仙”,即所谓狐仙、常仙(蛇)、黄仙(黄鼠狼)及求子的“张仙”等。村民相信,狐仙之类可保佑家宅平安、兴旺发达。兰村村民把那些以“仙家”附体方式给人看病消灾的人称为“出马”(40),他们有些类似于以前的萨满。经常附体的大致有“黄仙”、“狐仙”和“常仙”,此外,还有一些道教的仙。村里的“出马”之人似在增加,还形成了名为“香堂”的组织。据说,新人只有得到“堂主”同意,并“注册”后方可“出马”。“出马”者多为嘴皮利索,但又有些神经质的人,往往也有一些家贫体弱者。“出马”也就是给人诊治“虚病”,并预测吉凶、消灾解难。那些长期服药不见好转的人往往就求他们看病,让其指点迷津,看是否冲撞了神灵,并备些香烛、果品之类,在某处祭祀一番,以图除病。“出马”为人服务,可获一定的钱款报酬,俗称“压香碗”,钱款多少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并无固定标准。村民中相信“出马”的约占半数之多,曾去看过病、禳过灾的户数约占总户数的40%左右。当然,村里也有很多人对“保家仙”和“出马”之事持将信将疑的态度。
此外,位于辽宁省医巫闾山东南部的青岩寺,信仰“歪脖老母”为正神,但和很多地方的寺庙一样,也是诸教混淆,在其“老母洞”旁却有一处“龙饮涧”,传说涧中有一白一乌雌雄两条约一米长的大蛇,号称“金华大仙”。涧中泉水为称为神水,据说有防治百病之功效。(41)
实际上,类似的信仰或至少其部分的情形,或与之颇有关联及类似性的要素,每每也见于南方一些地方。近人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江苏》,谓宁俗人家讳言狐:“家中有狐者,每逢朔望焚香敬祝,且呼之曰‘老太爷’。”另在《中华全国风俗志·安徽》,也讲到芜湖一带风俗佞狐:“商铺几乎家家设位供养,闹市中有狐仙堂数处,笙歌祭享,月必十余次。土人不敢直呼为狐仙,奉之为仙姑,称之曰老太。”
在四川的走马镇,有的民间故事如“龙蛇”中,就体现了“修道行”的信念(42),据说蛇修道行达三十年即可变龙。有一条蛇修了二十年后被人发现,只好在庙里夹墙盘坐,再从头修起。福建省南平市樟湖镇有著名的蛇王庙和蛇王信仰(43),无论其地方性多么独特,但蛇王之“得道”于古田、“显灵”于樟湖镇的传说,依然反映了一些超越地域性的民俗文化理念。
江苏省宜兴及浙江一些地方有关蛇的民间俗信,尤其是民间有关蛇和财富之间关联的俗信,应该引起研究者们的注意。(44)宜兴人将蛇分为家蛇和野蛇两类,分别称为“里蛮”和“外蛮”。据说家里若听到“老鼠数钱”的声音,就以为会发财,因为这种声音是老鼠遇上家蛇后感到恐惧的声音。对家蛇一般禁忌直呼“蛇”名,宜兴称“蛮冢”、“苍龙”;杭嘉湖地区称“大仙”、“狐仙”(部分市民对“家蛇”的称呼)、“天龙”、“苍龙”;当涂称“家龙”;清江称“祖宗蛇”。据说,旧时在宜兴县城的城隍庙里,也曾塑有“蛮家菩萨”即蛇的形象。宜兴人认为,米囤及床上若发现家蛇为吉;若在檐、梁上发现则凶。当地人相信,家蛇会搬运米来,家里有家蛇,米囤的米会自行满出而挖不完。不过,得由专人取米,因为人多手杂,“蛮家”不喜欢。而且,切不可将锄头、铁耙等放在米囤上,因为对蛮家来说,这些都是凶器。(45)米囤一般用竹篾编成的长席(称为栈条)盘筑而成,直径、高度均可达二米;也可稻草编成,直径一米。20世纪60年代以前,宜兴农家还盛行在年底时以稻草编成“苍龙”(或书写“仓龙”等字样),藏入米囤。有关“米挖不完”的说法和俗信,实在与北方“四大门”信仰中的一些理念如出一辙。
宜兴人把对家蛇的祭祀称为“请蛮家”或“斋蛮家”。各处风俗虽不尽相同,但大都选取元宵节、二月二、清明节、七月半、中秋节、重阳节(有少数人说,重阳为“蛮家”的生日)、冬至、除夕等节日,作为固定的祭日。家人若有病不适,或见到“蛮家”认为吉或不吉时,也可随时祭祀。在所有祭祀中,以除夕和冬至较郑重。祭祀时,需要有“蛮家”神(蛇)像和蒸制的“蛮家团子”(蛇形,不用荤馅)。祭祀仪式颇为庄严,程序是先将米囤盖揭开一条缝,再将蒸好的米粉祭品连同蒸笼放在米囤盖上或米囤前,把“神马”(蛮家马子)的上沿压在蒸笼下,点燃线香、蜡烛,供奉酒菜、团子,诉说祈祷,最后,将纸锭和神马一并火化。通常,此仪式由男人操持,女人观望,但有的地方也有由女人主办的情形。祭祀过后,家人分食“蛮家米团子”(包括米粉蛇)。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此类祭仪渐有恢复,民间出售的各类神马中就有“蛮家马子”。对“外蛮”即野外之蛇也有祭祀。但与祭祀“里蛮”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仪式通常在户外下首(即右边、西边)处进行,且祭品全是生的。
此类民间传承的历史颇为悠久,清乾隆时人吴骞《桃溪客语》卷一:“毗陵之俗多于幽暗处筑小室
神,谓之蛮宅。神形人首蛇身,不知所自始。”“桃溪”即今宜兴张渚镇,毗陵则为今日的常州。此外,娄东地区的“召蛇”习俗(46),也值得关注。在那里,庙祝可以用白蛇之替身者的身份为人看病。那里的人们也认为家蛇不得打死或赶跑,因为相信它是保护家宅的,一旦家蛇搬家,主人就要败家了。
浙江杭嘉湖一带的农村,同样也有以“米粉蛇”及团子祭供米囤、家蛇之类的习俗。在无锡,乡民也说有一种蛇会用蛇鳞把富人家的米运到穷人家,叫“蛇富米”或“蛇盘米”。若得了“蛇盘米”,一般不能宣扬。(47)若发现蛇盘在自家屋檐下,不能惊动,更不能打死。如长时间看不见家蛇,人们就会担心它是不是离开了自己家。在关于西湖的民间故事《白娘子》中,叙述说雄黄酒使白蛇现形,吓坏了许仙,白娘子则笑着解释说:“谅来是‘苍龙’现形了。这正应着我家生意兴旺,添子加孙。可惜我那时辰困熟了,不然,一定要点上香烛拜拜它。”此故事为新近搜集,多少也能反映当地现存的一些民俗观念,此类观念大概也是为吴方言区域的人们共同享有的。
不少研究者常引用南蛮“蛇种”之类的文献,倾向于将中国东南地区的蛇崇拜理解为“图腾”遗存。但若考虑到类似“米挖不完”之类的俗信,甚至还有将家蛇亦称“大仙”、“狐仙”的情形,可以说南北之间大概曾有过种种民俗文化层面的交流互动,而这个过程也已有了颇久的历史。有证据显示,大约自明清时起,“狐仙”信仰从北方逐渐向南方扩散(48),并在江浙、广东、安徽、四川等地均有颇为广泛的传播,但作为一种民俗宗教的“四大门”却基本上仍主要集中在北方各地。
第四节 关于灵异动物的口碑文学
关于狐狸、黄鼠狼、蛇和刺猬这几种较为常见的野生动物之灵异性的民间口碑传说,尤其是有关狐狸和蛇的口碑文学,在中国北方各省区都有大量的发现和记载,它们甚至能在有关专家的分类谱系中,占据一席之地(49)。例如,它们或在幻想故事中直接参与人间生活(狐狸媳妇、蛇郎等),或处于人世之外却在关键时刻帮助好人(狐仙、蛇王),当然,也有与人为敌的(蛇精、狐狸精等),总之,所有这些野生动物在民间传说和民间故事里,全都被拟人化了。
笔者认为,所有这些包括传说、故事和稗话在内的民间口碑文学,一定程度上,既构成了“四大门”之类民间信仰的组成部分,也反映了此类民间信仰在各地“俗信”中具有的深厚基础。在这些民间口头作品中反映的许多观念,如“修炼”、“幻化人形”、“变身”、“附体”、“借位”、与“财富”的关联等,都程度不同地见诸“四大门”之类的信仰中。
许钰教授曾采录过一个《老狐仙》的故事(50)。从其有趣的情节里,可整理出一些对于本文的分析颇有意义的要点:老狐仙能变换人形(老头),因喝醉酒才现了原形;俗人和老狐仙之间可通过谈判达成交易,建立互惠关系;俗人获得一件宝物(会使人隐形的毡帽),并借宝物胡作非为(白吃白喝,对小姐非礼);俗人得到惩罚;老狐仙变身(小姐的姥姥)相救等。我本人曾在河北省赵县的范庄(51)、大夫庄及宁晋县的县城和东汪村等地,采集过涉及此类灵异动物的口头传说,虽然有些零碎和散乱,但其丰富程度亦曾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大夫庄刘某讲述的“蓝家坟”传说,指称北京“郎家胡同”可能就是村民们过去常说的“胡仙街”。相传北京有个“胡仙街”,街上开药铺行医的全都是“胡仙”,但都呈现人的模样。大夫庄曾有一人去北京“胡仙街”,结果有人托他捎信给“蓝家坟”。此人非常疑惑,“蓝家坟”不就是村外那处大土疙瘩?捎回信去该给谁?那人告诉他,到坟地后,围绕第一棵杨树转三圈拍三下,就自会有人来接。他如约一试,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处庄院,有人出门迎接,很客气地请他进院歇息。此后,他便常去“蓝家坟”串门。大夫庄有一个女人,胸口长疮,很痛苦,到处治不好,这位捎信者忽然想起他去“蓝家坟”时,曾见那里的墙上有张画像,画的是一位姑娘心口扎着针。女人求情,他答应了,一次串门时趁“蓝家坟”的人不注意,拔掉了那棵针。结果,村里那女人的病也好了。但“蓝家坟”的主人说,你把我家一桩婚事毁了,以后,就不要再来了。那以后,他再去“蓝家坟”,就再也看不见那处庄院了。
范庄和大夫庄都有“屁打狐”搬饺子的故事,其实这种传承非常普遍。河北枣强县城北的北仓口村一带,至今依然广泛地流传着“屁打狐”的种种说法(52)。据说,“屁打狐”是一种神奇的小动物,个大如猫,来去匆匆,转眼即逝。有的老人会说,他们过去曾见到过。“屁打狐”常以家道兴旺的农户为主人,最大的本事就是从别人家把东西搬到主人家。不过,当主人家道衰败时,它反倒会把主人家的物件搬到别人家去。家里有“屁打狐”,通常被认为是“吉兆”。“屁打狐”最活跃的时间,是在大年初一起五更煮饺子时。不少农户都说他们有过这样的经历:锅开了,把饺子下到锅里,等再揭开锅盖看时,一个饺子也没有了。于是,就认为被“屁打狐”搬运走了。主人把锅盖一摔,盖上锅破口大骂。呆会再揭锅盖,饺子又有了。据说,“屁打狐”怕骂,又把饺子送了回来。又听说,不少人家初一起五更吃饺子时,常会发现有的饺子和自家包的馅不一样,如包的素馅饺子却吃出了肉馅,包的肉馅却吃出了素馅。这种现象,也被认为是由“屁打狐”的搬运造成的。
现已大规模批量出版或内部印行的“民间文学集成”,尽管经过了简化、删减重复、去除“迷信”等工作程序,但就可以看到的资料来说,涉及狐狸和蛇之类灵异动物的故事确实为数可观。仅以笔者手头方便的河北省部分地方的有关资料来看,就已十分丰富了。
河北省清河县辛集乡的冢子村,关于“冢子”(为一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不少传说(53)。如“发光树”,说冢子里有狐仙,能使树发光,照给人们财富。狐仙常扮作白胡子老头去买西瓜。“冢子庙”说狐狸幻化人形,胡作非为,调戏妇女,后被和尚以道符降伏。“白衣狐仙的传说”,讲冢子里有狐仙修炼,来去无踪,唯见一道白光,常救人于危难之时。在辛集市的纪文道故事中,有“仙家要西瓜”的题材,讲述巫婆看病的全过程,包括端上大供,然后许愿、烧香、磕头,以及上香、打哈欠、伸懒腰、下神、细声细气地代“仙家”说话等(54),讽刺了巫婆以“仙家”名义,索取各种供品的言行。“狐仙配”的故事,则讲述狐仙幻化为白胡子老头,把女儿嫁给了贫穷却很老实厚道的人为妻。(55)
武安县的民间故事中,有“鬼狐精怪”的类型。“保屯娶黄蛇精”、“小长工认妻”、“狐女报恩”等,都涉及“道行”的理念,“道行”可用“年份”来累计计算,比如从仙界到凡间的空间转换或过渡,往往就得去掉“千年”的“道行”。此外,“蛇妻”之“修炼”成精、“老狐狸”之幻化人形,也都很引人注目。(56)“赞皇狐”的故事里讲,狐仙每六十年要遭遇一场灾难,躲过了就能深一层道行,躲不过就只有死。“狐狸精最怕红脸汉”里讲,狐狸修炼成精,到民间作乱,缠住小妮子,使其消瘦,脸变得蜡黄。(57)
或许是受到《聊斋志异》及其他历史笔记小说的影响,或许大量的民间口碑正是类似《聊斋志异》之类小说得以产生和受到普遍欢迎的深厚基础,无论如何在人们的心目中,野生狐狸有着聪明、伶俐、狡猾、通人性等印象,民间口碑也处处将其神化及人格化。乡民常把年轻貌美、伶俐且富诱惑力的女子称为狐狸精,但其中褒贬却因人而异。其实,和“龙”一样,“狐仙”在民间也具有双重属性。比如,传说中的“九尾狐”既可能是吉兆,但据说也能吃人。在各地的民间口碑文学中,狐狸往往是亦仙亦妖,既帮人又害人,被褒贬并举。
涉及“狐仙”之类的俗信及各种说辞,一定程度上也是乡民解释其周围世界的自然、人事及自身生活的方式之一,因而也可说是他们的生活知识及民俗知识的一部分。在河北很多地方,俗语常说“喝酒喝出‘仙’了”,或某人被仙“扑”了,大凡不可思议、有点奇怪或灵异的人与事,那就与“仙”有点干系。宁晋人喝酒,以前常说喝“狐仙酒”,意思是说有“老狐仙”往里弄酒,老也喝不完。只是近年由于电视剧的影响,才出现了“喝济公酒”的说法。
饮食男女、财富欲望、阴阳采补、修炼成仙(长生不死),当然,还有涉及“气”的一些理念,所有这些都是民众人生的基本命题。在民间各种说辞里,也每每反映出此类知识的属性及状态。例如,说狐仙修行的方法之一是“接气”或与异性交媾以为采补(58)。乡间民众往往倾向于相信,世间万物皆可成仙,如有蚌仙、槐树仙等,猫据说也能采日月之精华,接人气,累积多了,就能成仙。似乎人与世界万物皆处在一个趋向于成仙的阶梯上,而除了人,狐狸就是最具资格修行的了。大夫庄有一位村民曾非常认真地告诉笔者说:世上万物的“量级”不同,其“道行”也不同,人生下来就有五百年的“道行”,狐狸非人,它在“六道轮回”里属“牲畜道”,须五百年才能练成人形。因此,我们做人就应珍惜自己的“道行”,多“行好”才是。
笔者在宁晋县城及赵县大夫庄与人闲谈,听到有关狐仙的各种说辞在民间如此之多,委实令人感到惊异;但无论这些说辞是多么地离奇和怪异,它们背后都有着中国文化和民间传承的基础与文脉。例如,大夫庄有所谓“交裆土”的口头传承,据说公狐狸若要成仙,至少得采一百个“交裆土”。“交裆土”只有妇女才有,即妇女小解时所浇之土,狐狸采得此土,便可获得人的精气。
堪与“狐仙”说辞相类比,各地民间有关“长仙”(蛇)、“蛇精”之类的口碑传承也不在少数。相比之下,涉及刺猬、黄鼠狼、老鼠、兔子等动物的传承则显得较少,其在与“四大门”信仰相关的方面也不是那么典型。
第五节 民俗宗教:基于文献碎片和口碑传承的缀合
中国民间涉及狐狸及蛇等野生动物的灵异传说,确实是有着深厚悠远的历史传承基础。仅从文献记载的片段,也可窥知此类题材业已构成中国文学的一种独特类型。有专家认为,涉及狐狸传说的“狐文化”,正介于精英文化和民间文化的交点上,它发端于古代的民间俗信,生长于民间文化的泥土之中,历代知识分子也积极参与了相关的创作。(59)对本文主题而言,重要的是在“四大门”之类民间信仰或民俗宗教里,重新缀合了见诸历代文献和口碑传承中许多民间俗信及相关理念的“碎片”或要素。
作为一种民俗文化的狐狸或狐仙俗信,大约产生于北方黄河流域,目前仍主要在这一地区流行。早在先秦时代的《易经》解卦中,便以获狐为吉:“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山海经·大荒东经》:“有青丘之国,有狐,九尾”,注云“太平则出而为瑞也”,即以狐为太平之祥瑞。《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更以“九尾白狐”为“王者之征”;由所谓“涂山之歌”也反映出“九尾白狐”之与婚娶“有应”、“成家成室”、“天人之际,于兹则行”之类信念的关联。意味深长的是,就出土文物资料看,河南洛阳西汉卜千秋墓壁画、河南新野出土的汉砖、四川新繁清白乡出土的画像砖、云南昭通汉画像石棺以及在山东、陕西和江苏等地的汉画像石和画像砖中,也都发现了以“狐”或“九尾狐”为祥瑞之兆的题材。
纪晓岚考狐仙之缘起,引太史公《史记·陈涉世家》,谓当时已有狐怪;引吴均《西京杂记》,谓汉代已有幻化人形之说;引《朝野佥载》,谓“唐初以来,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饮与人同之”,俗谚有“无狐魅,不成村”;并说“《太平广记》载狐事十二卷,唐代居十之九,是可以证矣”。(60)时至明清,有“南方多鬼,北方多狐”的俗谚。狐仙信仰的延续与普及,实在与自古传承的有关传说密切相关联。
从六朝志怪小说开始,狐仙故事终于发展成为一个独特的类型,到明清时臻至全盛。干宝《搜神记》中已有不少狐仙故事。据有人统计,《太平广记》中收录了前代狐仙故事多达90余篇。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集狐仙故事之大成,约有狐仙故事80余篇。袁枚《子不语》有40余篇,纪昀《阅微草堂笔记》竟多达180余篇。(61)此外,尹似村《萤窗异草》、闲斋氏《夜谭随录》等笔记小说,也大多有类似描述。
《太平广记》第四四九卷引《广异记》,讲述狐狸女婿能带来钱财的故事,说这是由于它偷了天府的仓库的缘故。又有狐狸能变幻人形,自称“狐郎”的故事以及“胡博士”的称谓等。此外,还提到朝鲜信奉的“刘成神”,据说就是一只狐狸。第四五〇卷讲述杨氏有女嫁给了姓胡的,却原来是个狐狸,当时辟除狐魅的咒语为“伊祈熟肉”等。第四五一卷讲述狐狸口里有媚珠,得之为“爱药”,则天下人爱,可使丈夫发疯般地爱他的妻子。《聊斋志异》卷六的“狐惩淫”,也涉及与前述“爱药”相似的“性药”。值得注意的是,后代的狐仙、狐妻及狐媚传说,也确实逐渐形成了一种“性”的取向。
在以描写狐仙故事见长的《聊斋志异》中,狐狸的形象真可谓丰富多彩,光焰照人;其中潜藏的很多信念都很引人注目。《聊斋志异》卷一里的“贾儿”,说有狐狸姓胡,“青凤”里有所谓“胡老头”;卷二的“胡四姐”等,也都意味着“狐”、“胡”谐音相通。(62)
《聊斋志异》卷一又有“嫁狐女”,说千里之外的东西,狐狸也有能力取来,惟不敢永远据为己有;“王成”里说,在狐仙指导下做生意,可以发财。卷二“酒友”里讲,某狐狸为朋友弄来很多酒钱,并指导其做生意发了财;“遵化署狐”讲述狐狸报复的故事,它揭破窖藏库银,并使仇人蒙难。卷三的“狐妾”,能将别人家的饭菜搬来待客。卷四的“辛十四娘”,其故事结局是狐狸留下了财钱。这些都是讲狐狸和财富间的神秘关联。
《阅微草堂笔记》卷五,有某狐仙摄取或散尽孙某、刘某财货之事。卷二十一说,有人认为某家之小康,全靠狐暗中资助。卷二十三“铁公鸡”,讲某狐女报复,散去主人钱财。《夷坚志》卷四十二,也提到狐女能带来钱财。《子不语》卷二“狐撞钟”的故事,说某狐可盗窃库物元宝赠人。《续子不语》卷九“兰渚山北来大仙”,说(会稽)兰诸山上有北来大仙,曾帮陈某发财,后遭遗弃,遂报复之,要陈某为自己做道场,找座名山修庙并塑金身,方可原谅。《萤窗异草》里说,狐狸使用的穿戴均是以法术从人那儿拿来的。题为“戏言”的故事,更是具体描述了京都某公家有狐狸,能摄取东西,仆人婢女全知,一旦丢了物品,若向它祝祷,便会物归原处。
《夜谭随录》卷四讲述的故事,与“四大门”信仰中的“财神楼”颇为相似:从前,某富翁家后院有一座楼,众狐所居,已一百多年了,从其祖父开始,每月二十六日都准备一些鸡和白酒祭祀,不敢怠慢。后来,此富翁继承家业,认为这样祭祀太浪费,就停了,还出租了楼房,结果惹恼了狐狸,引起了骚扰。妻子劝他,他却大骂。一天,群狐前来告辞说,你已是全福之人,我们不提什么要求,走后也不再回来了。富翁颇为得意,却没想到从此狐狸开始把富翁的钱财偷走给别人,最后,他还是被狐狸给愚弄了。薛福成《庸庵笔记》提到,北方人以狐、蛇、猬、鼠及黄鼠狼五物为财神,民家见此五者,不敢触犯,故有“五显财神庙”,南方亦间有之。
《聊斋志异》卷一的“王兰”,说到狐狸吐纳呼吸以炼金丹之事,据说偷吃则魂魄不散,可以长生。“娇娜”则讲述了一个狐仙以口中真丹救人性命的故事。卷二“董生”中讲,由于金丹被阴曹判官收去,遂还原成一只普通狐狸。卷五“封三娘”,讲狐狸修炼吐纳之功,以求长生不老。此外,卷十二还有狐仙借“天梯”上天的故事。这些说的都是狐狸所以成仙及其成仙之后的特异。
《聊斋志异》卷五的“上仙”,讲述了巫婆“下神”的情形:稷下城南梁家有狐仙,擅长仙术,里间挂着红幕,揭幕但见壁上挂有观音像。北面墙下一几,案头设小座,高不足一尺,铺着小锦垫,说是仙人来了便坐其上。众人焚香祝祷,站成一排作揖,妇人击磬三下,口中念念有词,然后等待“上仙”,据说,此“上仙”最爱夜谈。又卷四“胡相公”也说,城南有巫婆,每日靠狐子显灵捞钱。清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十三记载,天津有所谓“姑娘子”即女巫者也,乡间妇女问病,辄使治之。巫至,炷香于炉,口喃喃不知何语,遂称神降其身,是谓“顶神”。所顶之神,有曰白老太太者,刺猬也,有曰黄少奶奶者,黄鼠狼也,有曰胡姑娘者,狐狸也,又有蛇鼠,合称“五家之神”。《清稗类钞·方伎类·巫顶神》亦记同样内容,又说:柳氏者,蛇也,灰氏者,鼠也,京津人呼为五大家。
尽管《阅微草堂笔记》的作者纪晓岚试图表现出不同于蒲松龄《聊斋志异》的文学风格,但其中涉及的狐仙信念却十分近似。若一定要说有何不同的话,则《聊斋志异》可能更多地以山东地区为背景,《阅微草堂笔记》则可能更多地是以河北及京师为背景。
《阅微草堂笔记》卷一,讲述某狐女“练形已四百余年”,因与人有“业缘”,遂与之结婚,缘尽而离去。卷三讲群狐读书之事,某狐翁自述:“吾辈皆修仙者也。凡狐之求仙有二途,其一采精气,拜星斗,渐至通灵变化,然后积修正果,是为由妖而求仙。然或入邪僻,则干天律。其途捷而危。其一先练形为人,既得为人,然后讲习内丹,是为由人而求仙。虽吐纳导引,非旦夕之功,而久久坚持,自然圆满。其途迂而安。”卷七讲到某黑狐“人立”,拜月练形之事。卷九讲述某数百年老狐,内丹已成,自述说:“凡丹由吐纳导引而成者,如血气附形,融合为一,不自外来,人勿能盗也。其由采补而成者,如劫夺之财,本非己物,故人可杀而吸取之。吾媚人取精,所伤害多矣,杀人者死,死当其罪。”卷十讲述凡狐均可“修道”,未成道之狐所生为普通的狐,已成道之狐所生即可变化。所谓“成道”即成人道,有生有死,至飞遐升举,则另当别论。凡炼形服气之狐,犹如积累学问以求成名;媚惑采补之狐,则如人类走捷径以兜售其货色者。然若要达到游仙岛、登天曹之境地,就必须炼形服气。未成道者宜住野地,成道者可居住在都市,道行高深之狐两处均可居住。狐仙甚至还规劝人类更应学道,说我们狐辈辛苦二、三百年才能化为人身,你们已是人身,功成大半,若虚度光阴,则与草木同朽,实在可惜。卷十四讲狐狸采补练形,因失丹而还原为兽形,需从头再炼,二、三百年后才能变化。《子不语》卷八,甚至还有人“向狐仙学道”的故事。《玄中记》则说,狐狸五十岁能变化为人,百岁能知千里之外的事,千岁则与天相通,人不能制,名曰“天狐”。
《阅微草堂笔记》卷四,讲述沧州“某村妇之狡黠者”郝媪,到处吹嘘自己是狐神附体,能掐算人的吉凶祸福。卷九的故事,有田某诡称其家事狐神,妇女多信以为真,常到她家问事,她趁机大捞钱财。不久,群狐都来她家索取,于是,她便因再也供奉不起而破了产。《子不语》卷十八的“狐丹”,讲述常州武进县有一吕姓男子,其妻被狐仙附身,遂替人预言祸福。若来人问事,便写在纸上烧化。狐仙回来时,遂口吐内丹,照耀坛中纸灰。狐仙如有答复,则通过吕妻之口说出。
值得注意的是狐仙与道教的深切关系。例如,狐仙通常害怕道士、雷电和镜子之类镇物。《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六曾讲过一个“狐避雷劫”的故事。在许多传说故事里,降狐制妖者,也多为道士而较少和尚或佛教神祇。《子不语》卷七有“狐仙冒充观音三年”,说狐仙是在向“张天师”乞求人间烟火之后,方才能在苏州上方山冒充观音的。历史上由“狐神”逐渐向“狐仙”的转变过程以及“狐神”与“狐仙”的并存关系等(63),当是更为复杂的另一课题;但无论如何,“仙”作为道教谱系的基本范畴,主要是指通过“修行”而获得超越肉体生命之永恒能力的状态,显然,“狐仙”之与道教的关系非常值得我们深思。
特别是狐仙往往由泰山娘娘统辖,这在后来的“四大门”信仰中也有直接的反映。如《子不语》卷四“陈胜涛遇狐”,讲述某狐虽为人妇,但她每月朔都要告假离开七天,说是去泰山娘娘那里“听差”了。《子不语》卷五“斧断狐尾”亦说,某狐因泰山娘娘知其蛊惑妇女,罚其砌进香御路,永不得离开泰山。《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七,也有某狐女被安葬后,其精魂自称已隶属碧霞元君做女官,当往泰山赴任的故事。《萤窗异草》里的“梁少梅”故事,讲述人与狐仙相遇于县城碧霞祠云云。
民国年间各地流行的类似“四大门”的民间信仰,实际上都和历史上的狐仙文化传统有着绵延不绝的连续性。从上述简单的梳理看,后世“四大门”信仰中许多关键的理念和现象,大都是在历史上逐渐形成的,有着颇为深远的传承基础。这些理念或现象主要有:狐为祥瑞吉兆;狐狸经清修苦练,可幻化人形,若炼得神形合一,即可成仙;狐狸炼丹、服气与采补之说,尤和道教关系深切,一定程度上,也是道家“阴阳”互补思想的体现;狐狸修行有两种基本途径,在道德评价上,专心吐纳炼形服气高于所谓媚惑采补之术;狐因“修道”而有“俗凡”和“神圣”的不同;狐狸能附体借位,卜知吉凶;狐仙常以各种方式从属于碧霞元君或泰山娘娘麾下,或与泰山信仰有密切关系;“狐”、“胡”谐音,并因此而被拟人化;狐仙有能力搬运财物,帮人发财;顶奉狐仙的巫婆、神汉,既能因此为人治病,也能借以敛财;巫者常以“下神”或“扶乩”方式与狐仙沟通,成为其代言人等等。此外,历史上也曾有过与“四大门”信仰中的“财神楼”及“催香火”等事象十分类似的传承。
从以上叙述及分析出发,至少以下几点值得我们深思:首先,类似“狐仙”的文化理念,确实可能超越了“精英”与“民众”、“大传统”与“小传统”,甚或超越了“文字”表述的文化与“口碑”传承的文化之间的分野。
其次,古代的笔记文献及古代的“俗文学”之与当代民间口碑文学之间的关联或连续性问题。似有证据表明,在文字形态的笔记小说和口碑形态的民间文学之间始终有着密切的互动,既有采自民间口碑而成就文字文学如《聊斋志异》的情形,也有文字文学不断回馈民间,重新构成口碑素材的情形,恰如《聊斋志异》后来对民间狐仙志怪类传说故事所可能产生的影响那样。
再次,乡民社会借助古代文献“碎片”和民间口碑传说,以建构地域性的民间信仰和民俗宗教体系的想象力和创造力问题。就“四大门”信仰的情形看,此种能力是很强的。
此外,对于以中国四大民间传奇之一《白蛇传》为代表的涉及蛇之灵异性传说的“文化丛”,上述分析亦应大体适用。(64)关于蛇“修行得道”的理念,也比比皆是。例如,与白蛇原型相关的材料(65),很早就见于《博异志》中的“李黄”,也曾收入《太平广记》卷四五八,后在《古今说海》里遂逐渐成就为“白娘子”的题材。旧题曹丕所撰之《列异传》在“鲁少千”、“寿光侯”等部分,也都提到了人为蛇所“魅病”的情形。从唐宋到明清,有关此一主题的笔记类文献纷纷涌现;同时在当今各地的民间口碑文学里,蛇的灵异也依然是一个较常见的主题。
第六节 “仙明会”:一个狐仙群集的庙会
在河北省宁晋县的东汪村,有一个以狐仙信仰为主、礼拜各位“仙家”的南大厅庙会,即所谓“仙明会”。会期在每年的农历2月12日至15日,15日据说是狐仙的生日,所以成为庙会的“正日子”。1999年3月底至4月初,我们曾前往对该庙会做了短期考察,初步获得了一些基本的资料。(66)
“仙明会”庙会宗教活动的核心,是一座叫做“南大厅”的小庙,它坐南朝北,三间普通砖瓦平房,正门高悬一匾,上题“南大厅”三个大字。匾额落款为“1993年2月15日(当为农历),赵某某献”,从题铭看,此匾正是为“庆祝重修建”而奉献的。横书的“南大厅”三个大字下,又有“诚则灵”三个小字,似能说明狐仙庙会的兴盛,确与人们感受其是否“灵验”有直接关系。另有一位赵某1997年也曾献过一面大匾,上面也写着“南大厅”几个大字,庙会期间它被抬出来,靠在醒目处作为展示。门匾之下左右有对联,内容为“普济八方,灵光永照”、“仙术奥妙震天,法力威武渡群”。
小庙背后的路口,有焚烧纸钱和黄表纸的灰坑,时不时有人前来,面朝南边的麦田烧纸。据说,这是为请故去的父母和亲人一起来庙会看戏,热闹热闹。从庙会的空间配置看,这里算得上境界之地。紧贴小庙后墙和西墙,也有由信众以砖块垒起的极小的小祠,可能是平日有人来上香许愿,因无钥匙,进不了庙门,遂贴墙也设起了祠位吧。
庙会期间,人们在“南大厅”门前以木架和帆布等,搭起了很大的经棚(此在范庄叫做“醮棚”)。经棚东侧分别设立了“孟家庄”、“地母”、“风神”、“火神”、“路神”诸神位;经棚内正对南大厅的照墙内侧,设有“天地位”、“南海”、“阎佛”、“全仙”、“师傅”、“三官”、“虫王”、“药王”;经棚西侧靠北边则设有“西山”(即“苍岩山”)神位。经棚正中乃是信众上香“行好”,尤其是载歌载舞娱神和念经礼拜的空间。据说,该庙会近十多年来逐渐形成了唱戏娱神的风气,我们在农历二月十四日中午赶到,正好赶上观看香会信众在经棚表演的“唐僧取经”、“八仙过海”等娱神的节目。
除南大厅庙内的祭祀供品外,设置于经棚内的诸神位,也都各有既定组合的供品伺候着。供品的种类大同小异,基本组合是:三面三角形小旗,其上剪镂出花纹;大供即大枣馍馍三个、三杯酒、三杯茶;苹果、橘子和鸡蛋各一;饼干若干。
小庙内的正墙中央,贴有以土法印制的彩色诸仙纸像,左右亦有彩色的“神帖”,其上绘有该庙会所祀之诸位神灵与大仙。正中的诸仙纸像从上至下共有七层,其布局为:第一层从左至右依次为“丰仙”、“高仙”、“胡高仙”、“提名珠”、“夜明路”、“胡高仙”、“高仙”、“丰仙”八位;第二层从左至右依次为“杨义仙”、“成仙”、“成仙”、“老胡仙”、“老胡仙”、“老胡仙”、“成仙”、“成仙”、“杨义仙”九位;第三层从左至右依次为“金四胡”、“胡成仙”、“成仙”、“老胡仙”、“老胡仙”、“老胡仙”、“胡成仙”、“胡成仙”、“胡仙”九位;第四层从左至右依次为“胡仙”、“白义仙”、“明义仙”、“京义仙”、“高义仙”、“明义仙”、“成义仙”、“青文仙”、“男大仙”九位;第五层从左至右依次为“红仙姑”、“何仙姑”、“明仙姑”、“某仙”(67)、“云仙”、“灵仙”、“金仙”、“丰仙姑”、“灵仙之位”九位;第六层依次为“白长仙”、“某仙”、“红龙仙”、“某仙”、“青龙仙”、“白仙”、“武黑龙仙”、“小金龙”、“高龙仙”九位;第七层依次为“某仙”、“相公”、“武祖士”、“某仙”、“某仙”、“少秀公”、“某仙”七位。
从正中的诸仙纸像(也叫“神帖”)上统计,共有六十位“大仙”坐坛,其中与“四大门”信仰有关者,种类主要有“狐(胡)仙”、“白仙”、“长(常)仙”等。狐仙的表述有“胡老仙”、“胡高仙”、“老胡仙”、“金四胡”、“胡成仙”、“胡仙”等,每个个体似乎都有年序、性别的不同。“高仙”、“成仙”,也可能就是“胡高仙”及“胡成仙”的简称。“狐(胡)仙”的称谓多有雷同、重复和同名,出现了同一称谓的复数现象,但因在同一张纸像上,故应将其理解为不同的个体。因此,即便说南大厅庙会奉祀着一窝狐狸,似亦不算过言。“白仙”之外,又有“白义仙”的称谓。考虑到东汪村也有“刺猬精”之类传说的片段,可暂将“白仙”原型理解为“刺猬”。涉及“长仙”的称谓,主要有“青龙仙”、“武黑龙仙”、“小金龙”、“高龙仙”、“白长仙”等。
正中之诸仙纸像两边的“神帖”上,也有由“胡仙”、“龙仙”等诸仙彩像所表示的仙位,其中以“龙仙”居多,而所谓“青龙仙”和“白龙仙”的原型,应该就是青蛇和白蛇。村民们传说,东边(左侧)的“女胡仙”与“武龙仙”,是在附近的孟家庄成仙后才来到东汪的;而西边(右侧)的“青仙”与“白仙”,则来自一个叫做“八里疙瘩山里隆”的地方。看来,它们原本都有各自的“仙话”存在。两边神帖上的仙位如下:
左侧从上至下有三层,第一层从左至右依次为“夜明珠”、“提明路”二位;第二层从左至右依次位“某仙”、“某仙”、“某仙”、“武老仙”、“某仙”、“某仙”六位,除“武老仙”外,其余五位的名称均不得而知;第三层亦有六位,从左至右依次为“女云仙”、“白武龙仙”、“男小仙”、“某仙”、“女胡仙”、“某仙”等。右侧仙位从上至下有四层。第一层从左至右依次为“三老仙庙”、“提明珠”、“夜明珠”三位;第二层六位仙位均无姓名;第三层三位亦均无姓名;第四层从左至右依次为“青龙仙”、“红龙仙”、“青龙仙”、“白龙仙”四位。
相对而言,左右两边神帖上的诸仙,可能要比正中诸仙的地位为低,或系外来或晚起之信仰的缘故。类似的以土法彩印的神帖画像,其形式和我们在范庄不少老百姓家里所见的大同小异。一般都有若干层次,居于核心或上面的往往是主人家供奉的“主神”,下层多为一些“仙”或“师傅”。多数“仙”都骑着马,由于灵验的缘故,往往能为人办些较为低级、世俗的事。相对于“主神”的尊严来,那些“仙”似乎与人们的关系更加亲近一些,由此也可窥知至少在有些地方,狐仙之类的“仙”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一个民俗宗教体系中的组成部分。
庙会的正日子这天,主办者在经棚旁边的空地里支起了十多处香桌。每个桌子都意味着一个单元,亦即由来自附近邻村的信众们组成的各种形式和名目的“会”或“香会”。围绕着一张张桌子,锣鼓喧闹,各“会”信众分别跳起各有特色的礼拜和娱神舞蹈,十分热闹。基于各村相互间的庙会走动及轮值的规矩,南大厅庙会期间,近邻各村一些有关系的“香会”组织都会前来表演,既人神共娱,亦相互重温和重申了村际、人际或会际的联系。庙会主办者需要招待各村的来宾,但用餐颇为简单,有“五角钱吃饱”的说法。通常是用所谓“大供”招待来宾即来自外村的客人的。东汪村“仙明会”和周围村落的一些“香会”,相互间有着一种串联、互惠、捧场和轮值的关系,经由这些关系,我们可能了解到实际存在着一个地域性民俗宗教的信仰体系(亦可称为“祭祀圈”),而类似“仙明会”这样具有“四大门”信仰之属性的部分,亦在其中有一定的位置。
过会期间,操办者依据惯例,必须以黄榜公布每位捐献(助善)者的名单和捐助的金额。这种黄纸实际上正是庙会活动专用的,由于助善者颇多,黄纸条排列开去,贴满了庙会会场北面民居的墙壁,看上去很是壮观,也颇有庙会的宗教氛围。标语上写有“榜上有名,无尚光荣,欢迎监督,接受指正”等字样。每张黄纸上一般写5个人名,其捐款数额以5元或10元居多,也有50元、100元的。捐款最多的有300元的,对其要以单独的纸条表示。初步估计,助善捐款者约有2300人左右,仅此一项,“仙明会”就能收入达2—3万元。
黄榜最前面的“榜首序言”,内容如下:“在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各条战线都呈现出欣欣向荣新局面,改革开放高速发展。为了村风活跃,市场繁荣,在南大厅物交会,为使人多众广,特邀石高大型丝弦剧团演唱五天,应聘邻村民间多种文艺及武术进行表演,与此同时,涌现出许多慷慨解囊与无私奉献、乐善好施、道德高尚之仁人君子,给以大力支持,谨将各位施主芳名与资助金额若干及其他供品,登上鸣谢,以示广众。”落款为“东汪镇南大厅物交会筹备会 古历二月十二日”。同时公布的还有“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名单,包括1名主任、2名副主任和7名委员。
这段话清楚地反映出当地人有关该庙会的顾虑。为淡化“仙明会”的宗教或神仙气氛,降低“仙明会”实际面临的被指斥为“迷信”的可能性,操办者为它起了另一个名称,即“南大厅物交会”。庙会期间、的工作人员大都佩有黄布条的标志。但仔细观察,黄布条实际有两种——“南大厅物交会服务员”和“佛会招待员”,虽然都盖着“物交会筹备会”公章,但显然可能存在两个“系统”,或至少有两套说法。庙会的筹划运作,据说也没有具体的“头儿”,主要是由二十多位老人出面组织的。
“仙明会”举办期间,东汪村有各种配套的活动。例如,既有由庙会的“筹备会”请来的“丝弦剧团”,十五日这天演出戏曲节目(上午《铡徐孟》,下午《对花枪》,晚上《三进士》);也有个人奉献的如赵某、杨某某合包电影一场(十五日晚放映)。当然,还有设于经棚旁边空地上的集贸市场。
关于南大厅庙会的缘起,据说“文革”前就有了。早先时,附近野地里有座“窑疙瘩”,即垮塌了的砖瓦窑,有人发现里面住着几只狐狸。于是,从一点点香火,逐渐地就形成了一座小庙。“文革”破四旧时,“狐仙”是显而易见的“牛鬼蛇神”,首当其冲,庙就被拆了。1978年以后,据说先是村里几个“娘儿们”,在原先庙址附近不远处立砖设了小祠。约到1987年前后,有位姓赵的人因许愿发了财,遂还愿为狐仙们重修了现在这座小庙。总之,南大厅小庙的重修在该村是一个自发的过程。
南大厅庙会虽然热闹,但也并非全社区的共同庆典。因为东汪村有不少村民是“奉教的”,即是天主教徒,他们是决不来南大厅“上香”“行好”的,也不会为庙会捐献钱物。实际上,他们对这样的庙会活动颇不以为然。相反,南大厅里那些狐仙之类的信奉者们,也对“奉教的”颇有微词,因为即便自家的老人死了,他们也不哭泣。相比之下,庙会的信仰者要比“奉教的”更多一些。
除了“南大厅”,东汪村还有“虫王庙(蝗虫)”、“灵官庙”、“药王庙”和“奶奶庙”等,相传以前还有“玉皇庙”。据说,该村以“奶奶”生日(四月十八)为会期、主要内容为“祈子”和“还愿”的“奶奶庙”庙会的规模还要更大一些。因考察时间较短,有关南大厅庙会和该村其他庙会、其他小庙及“奉教的”人们间的关系,尚不是很清楚。
类似南大厅这样以狐仙为主的庙及庙会,其实在中国各地的历史上并不鲜见。《宋史·五行志》记载,宣和七年秋,有狐直入禁中,据御榻而卧,故有“诏毁狐王庙”之事。1931年铅印本《太谷县志》上说,当地狐公庙有庙会,“狐公庙会”的会期在七月初五日。据1935年铅印本《张北县志》记载,张北也曾有过“狐神庙”;旧时在九月九日这天,人们要“为谢狐仙,集会庙前”。另在东北的桓仁、海城,河北的定县等地,据地方志记载,也都有过“狐仙堂”的存在。
东汪村有关“狐仙”、“狐神”之类的口碑材料也颇为丰富,但因时间较短,我们只采访到一些零碎的片段,诸如“过年时的饺子被狐仙搬动”,野地里常见有“狐仙灯”(也有村民解释为“磷火”),狐狸修行有“千年黑,万年百”的说法,狐狸会头顶死人骷髅“讨封”,见人便问“我像不像人?”等等。有一些传说有鼻子有眼,能具体到某位村民的个人经验。如说某人他娘,去地里种黑豆,回来时天色已晚,看见几个人在野地里烤火,因为天冷,自己也伸手去烤,结果,火一下子就没了,那几个人也忽然不见了。又比如说,某人推着独轮车,走了整整一晚上,直到天亮,才发觉自己原来在某处坟地里转了一整夜。关于赵县大夫庄的“蓝家坟”,相传以前的村民办红白喜事时,可去坟地租借桌椅板凳。无独有偶,东汪村南大厅的“窑疙瘩”也有此说,据说过去只要写个纸帖说某日要用,第二天去了就有,用完还回去即可。由于有人少还或不还,慢慢地也就从狐仙那里借不出来了。
在宁晋,“狐仙”之类很容易成为老少咸宜、大家都感兴趣的话题(68)。该县北鱼乡北鱼村,以前关于一个大土堆就有狐仙的传承,例如说人从土堆过,往往就有狐仙附体,烧了香才能解除。这类说法直到合作化以后才慢慢趋于消失。素丘乡柏房村的村民,多以做线香出售为副业,据说,该村正月初八有“安疙瘩”庙会,也与一个大土堆有关,身体虚弱者不能从“安疙瘩”经过,很容易被“仙”附体。村民常传说,夜里行路遇见“好胡仙灯”,领你上路;遇上“坏胡仙灯”,便领你到井,或让你在坟地里走不出来。家里供有“仙”的人家,每月初一、十五均要烧香、叩头、上供,这便是“行好”。同县贾家口乡大营上村,农历三月三日,据说还有个以“青龙仙”的生日为“正日子”的庙会,前后会期有六天之久。在从宁晋至辛集的公路的路北边上,有一处用几块砖砌成的小庙,上有黄帖写着“老仙庙”几个字。与庙会不同,这可能与个人性的许愿、还愿有关。
据河北省民俗学会刘其印先生提供的线索,我们还实地考察了新乐市何家庄东“伏羲台(庙)”的“常仙神位”。“伏羲台”建筑群的前殿(“十王殿”)之前,西侧有棵“空槐树”,相传树下曾有“长仙”显灵。树上挂满了红、黄、白色布条,其上分别写着“敬请老天爷与伟人毛主席保佑大庙仙保佑人祖爷人祖奶奶保佑黄山大仙及全神保佑”、“有求必应”、“今古大仙有求必应妙手回春何家庄李府张氏九八年农历三月十八”之类的字样。相对的东侧也有一棵槐树,上面也有布条,写着“上房小龙大仙荷仙为四门吴氏看病救灾”、“李家门庭增王仙何家庄村”等字样。
“伏羲台”据说最先只是座黄土台,距今三千多年,“十王殿”踞今也有六百年了。人们相传,台上两棵老槐树,西边有白蛇,东边有青蛇。现场观察,西侧树下有香炉,东侧则无。近几年,伏羲台的“长仙”颇有灵验,香火很盛,甚至太原、邯郸等地的“先生”也知道这里。据说在二十多年前,看庙的人曾在十王殿前见过“长仙”;1998年阴历四月某日,又有人声称看见一条铁锨把粗细、一度多长的白蛇,脊梁发亮,闪了一道白光,从殿里飞出来,进了“空槐树”就不见了。(69)现每年农历三月十八日的伏羲台庙会,都有一群“师婆”来这里跳神,她们念念有词,相互询问“某路神到了”、“你是哪路仙家”等等。尽管民众的信仰在相当程度上集中于“长仙”上,但有关“伏羲台”的正式简介上却没有任何有关的说明文字。有趣的是,与“伏羲台”庙会上“师婆”群至的情形相仿,据1940年铅印本《武安县志》上说,武安过去也曾有过以“狐仙”为主神的所谓“师婆会”。
第七节 “实病”、“虚病”及“看香”的解释体系
在河北省很多地方的农村,乡民们往往根据他们自身的生活经验,对疾病有颇为独特的“民俗分类”,例如,将疾病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亦即“实病”和“虚病”。(70)所谓“实病”,通常是指那些病因容易明确,也容易被乡民们理解,通过求医吃药能够治好的疾病,像伤风感冒、跌打损伤等等。总之,“实病”一般而言,乃是一些器质性和生理上的疾病。对于“实病”的态度,农民们是乐于相信“科学”的,也是乐于听从医生建议的。虽然乡民们中间也有向中医药和向西医药分别求助的不同趋向,但对于“实病”,总还是偏向于“唯物论”的解释,愿意通过看医生、吃药而解除病痛。
与“实病”相对应的“虚病”,有时也叫做“邪病”,通常是指那些病因说不大清楚,也无法被乡民们所理解,一般通过求医,却怎么也治不好的疾病,如疯病、忧郁等等。总之,“虚病”一般而言,乃是一些气质性和心理性的疾病。对于“虚病”的态度,农民们便很容易陷入所谓的“迷信”之中,往往去向超自然的存在寻求帮助。虽然他们中间也有分别向正式的宗教(佛教、道教、基督教等)和民俗宗教(包括像“四大门”这样的民间信仰)求助的不同,但对于“虚病”,通常也就容易偏向于“唯心论”的解释,更愿意(或只有)通过烧香拜佛、许愿还愿等方式来尽可能地缓解病痛。实际上,“虚病”的范围往往是很难确定的,它甚至可能包括一些社会性的问题,或基于社会性与文化性的原因而引致的个人在生理、心理及情绪等很多方面的复杂体验,诸如失恋、担心、焦虑、牵挂等各种状态。
疾病之被区分为“阴阳”、“虚实”、“寒热”、“表里”,乃是中医药学的常识性立场。而在“虚病”与“实病”之间,也是相互可以转化的。有病态而不知为何病者,即为“虚病”,而且,“病态”的定义也颇困难。时间长了,“虚病”可能转化为“实病”,因此需要“去虚”,但若找不着病因,往往就得求助于宗教或者神仙。另一方面,有些在开始时被认为是“实病”的情形,由于怎么医治也不见效,所以,也可能慢慢地被划归于“虚病”。就求医者的立场而言,乡民们对“实病”和“虚病”的态度,颇有些类似于他们面临选择“中医”还是“西医”时的态度,亦即非常实用主义式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灵验”与否往往就成为民间信仰或民俗宗教之主位说明的基本依据了,一定程度上,狐仙之类“四大门”所以集中了民众的信仰,大概正是由于它们特别“灵验”的缘故。旧时,“四大门”的“香头”们每每会在其“治疗过程”中使用一些中药,若站在乡民的立场上看问题,则医生和“香头”的身份界线并不清晰,甚至往往是可以互换的。(71)
有一位乡民告诉我,“虚病”就是到处都看不好的病。有时候,基层那些束手无策的医生,也有让病人去找“明白人”看一看的情形。这意味着“实病”与“虚病”的划分,并不是先验、抽象和固定不变的,而是在当地、当时人们的生活体验中逐渐形成的,与民众的乡土认识论有关。毕竟还是有一些即便“科学”眼下也无法解释和治疗的疾病,毕竟还是有基于人生种种烦难而出现的心理性或精神性的问题,这些往往就很容易被分类为“虚病”。更何况还有出于经济方面的原因、出于信仰方面的原因、出于乡土知识传统的原因等,乡民们往往求助于超自然存在的行为,虽则在有些人看来可能是“迷信”,但在他们自身来讲,却也是同样“理性”的选择。若从“实病”和“虚病”之类的“民俗分类”出发,我们也就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乡民社会生活里民俗宗教的基础或根基之所在了。
在河北新乐市,周围的乡民们前来伏羲台“长仙”处上香许愿或还愿,往往就是因为有“虚病”缠身,一般他们也都是按照各自村里的“明白人”、“明白先生”(亦称“明眼”)或“师婆”之类人物的指导,才来求助于作为超自然存在的“长仙”的。至少在部分情形下,那是在已经求助过医生之后的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在南大厅庙会,也有不少人是来“看邪”或“看(虚)病”的。几乎完全相同的情形,在上个世纪前期的不少中国地方志书里曾有明确记载,“四大门”或相关的信仰的确与民间所谓的“邪病”或“邪祟”有关(1921年石印本《凤城县志》、1931年铅印本《义县志》、1931年铅印本《东丰县志》等)。
能够代表“神”或“仙”为人看病的人,在宁晋、新乐一带被称为“明眼”、“明白人”或“师婆”,意思是说他或她具有超常的眼力,能准确地找出不为一般人了解的病因,在这个意义上,说他或她们是“医巫”亦未尝不可。不少“明眼”的成巫过程,曾有“疯癫”的经历。“疯癫”期间,他或她每每声称能看到许多常人以肉眼无法窥知的事和人。有时候,此种状态便被直接解释为神灵或“大仙”附体。这样,为人看病往往就变成采取大仙附体“借位”的方式,即由大仙借“明眼”、“师婆”之口说出病因及治疗的方法甚至药方。当然,能够“借位”的并非只有狐仙、长仙之类。对于“明眼”或“师婆”来说,如果是求助者的上辈父母或亲戚借位,作为被借位者的他或她可能就能以他们的口气说话,提出各种诸如“缺钱”或“缺吃”之类的问题来。“师婆”为人看病,开始和结束时往往要打个哈欠作为标志,这意味着两个哈欠之间,她是身不由己的,处于被附体或被催眠的状态。
在逻辑上,这也是一种类似“四大门”信仰中“催香火”的方法。“明眼”、“师婆”往往会以借位者的名义,劝求助者上香、念“佛”,许愿、还愿,劝人为诸仙“当差”、“助善”或“行好”。至少在某些场合下,求助者的病因有可能被解释为是“狐仙”之类附体,才使之不适,当事人若不去上香、许愿、“行好”,病也就无法痊愈。例如,在新乐市大赵村的坟地里据说就有狐仙,村里有个叫“老根”的人闹病发疯,自称狐仙给他托梦说,必须和狐仙结拜成干兄弟,病才能好。各地的此类传承甚多。狐仙通过控制那些可能成为信徒的人,便能不断地获得香火的奉祀,有些人甚至还因此而被迫或自愿地加入到“明眼”及“师婆”的行列之中。比如说,有些通过上香“行好”而痊愈的疾病(通常都是些“虚病”),若一旦不再供奉香火,它就会复发;或基于同样的理由,只好为狐仙之类超自然的存在“当差”,也开始“行好”,为人看“病”等等。这种逻辑与我们在“四大门”信仰中看到的几乎完全一致。
“明眼”或“师婆”为人看“病”的主要方式之一,是“瞧香”或“看香”。李慰祖先生在《四大门》中描述的情形,至今还程度不同地存续于河北各地的庙会活动之中,例如,在赵县的范庄“龙牌会”和南庄的“张爷”庙会上,就是如此。(72)河北赵县南庄的“张爷”庙会上,信众请“神”请“仙”时,往往要念“请仙家”的经文,其中有一段如下:
请仙家 喜盈盈 坐在炉中
穿仙衣 戴仙花 高楼上升
也有老 也有少 也有大小
也有男 也有女 一起照应
那炉里 玄妙法 救苦救难
那炉里 也有那 按求必应
那仙家 安下炉 就要看病
那炉里 自有那 保信马童
那马童 来报信 腾云驾雾
是村名 是姓名 都要报清
实也看 虚也看 香上所找
疮也看 病也看 香上分清
那穷人 来看病 不嫌他穷
那富人 来看病 分文不沾
那穷人 好了病 他来上供
是茶供 是水供 仙家不沾
那富人 好了病 他来上供
是挂匾 是挂红 仙家威风
从经文中我们知道,请来“仙家”并为其安炉上香,主要是想让他(她)坐坛,为人们扶危济困,救苦救难。具体地也就是给信众看病,这些病有“实”有“虚”,大都是要在香上去寻找和分清的,亦即通过“看香”的方式。仙家为信众看好了病,就能获得求助者的信仰,使他(她)前来“上供”、“行好”。除了庙会上有近乎专职的所谓“通灵者”为人“看香”之外,范庄和南庄也都有通灵者(“师婆”、“明眼”、“看香的”等)在自己家里为人“看香”的情形。在庙会上“看香”,通常是要烧一捆香,家里通常则只需上三根线香,但解释“香”的燃烧状态及其意义的原理,却也大同小异。不过,“看香的”人的解释实践,委实是不宜忽视的。
在河北很多地方的乡村,乡民们都心照不宣地知道谁家是“明眼”、“师婆”或“看香的”,时不时也会前去寻求帮助,通常就采取前去“上香”,然后请其“看香”的方式。“师婆”、“香差”或“看香的”人,往往依据既定的“香谱”及说辞,给求助者予以解释或说明。尽管未必都和“四大门”信仰的诸仙有关,尽管香谱的种类很多,内容也不尽相同,但我们从范庄一位女“香差”家里获得的一份“香谱”,大体上还是可以反映出“看香”的基本逻辑和构成其依据的解释体系来。
这份香谱和赵旭东博士在南庄获得的基本一样,都是有24种香形,被叫做“二十四位”,其香形的名称及所附解释性文字亦几乎完全相同,唯在排列顺序及少数香形的形状上有细微的差异。从这份香谱可知,“香差”能为人们化解的问题实际上是包罗万象的,涉及人生困扰的方方面面,而不只是病痛。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也可以把些困扰及焦虑都理解为“虚病”。香谱中很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涉及“催供”、“天地采香”,或因“佛祖来坛”或“神位临堂”而需“急焚香火”之类的提示,这一切确实与“四大门”信仰的逻辑非常相似。“催供”应该就相当于“四大门”信仰中的“催香火”,一定程度上,它乃是此种民俗宗教自我延展和扩张的机制。此外,有关“修仙”、“功行”之类的表述以及香谱和印发此香谱的“大寺庄永兴古寺”的关系,也都应该引起关注。
在包括民俗宗教在内的中国宗教信仰体系中,“香”乃是求助者或信众与超自然存在即神仙们建立联系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有形道具。在范庄“龙牌会”上,信众们所念“经文”如“请五方五帝”等,就有以“真香”请诸方诸位神圣仙灵的表述:“五方五帝都请全,一炉所坐收香烟,您把香烟收里走,保佑合会得平安”;在“老母佛”的经里也有类似的经文:“老母坐在莲台上,收香收供收香烟,香烟收,收香烟,保佑合会得平安”。求助者若主观上试图建立与超自然存在的联系,就必须去“上香”,它们可以在任何一个庙会集市上轻易地买到。香烟袅袅升起,至少河北一带的人们相信,神意或诸仙的启示往往就表现为线香燃烧时呈现出来的各种不同的性状。这些性状一般是俗人无从看透的,必须借助那些与神灵或诸仙存在特殊关系的“专家”的指导。
“香谱”虽然网罗了乡民们可能碰到的大部分实际生活及身心方面的问题,但依然需要经由“看香”或“香差”的解说实践,需要“香差”和求助者之间的沟通与互动,从而才能成就出一个相对完整的民间解释体系。这个民间解释体系乃是与当地民众之乡土宇宙观密切相关的,它主要是针对求助者的“虚病”或其人生各类困扰及现世利益而形成并发挥功能的,它与支撑其成立的乡民生活世界完全无法割裂开来。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说“四大门”及与此类“香谱”有关的信仰,实际就是植根于当地民众之生活世界的民俗宗教。
第八节 “行好”:生活中的宗教伦理
我们在赵县的范庄、大夫庄,宁晋的东汪以及石家庄等地,经常听当地人讲到一个重要且较为普及的乡土概念,即“行好”。所谓“行好”,通俗地说,就是做好事,即“走起路来让路,种起地来让边”,这是乡民的一种基本和朴素的道德判断。但是,“行好”还有更重要和更丰富的特定含义:乡民们往往把与神佛宗教有关的事,也叫做“行好”。在有的情形和场合下,例如,在庙会举办期间,在有事求助于神仙之时,“行好”的此种民俗宗教的意义,几乎就成为其唯一重要的方面了。乡民们的解释是:“上香拜佛即是行好。”作为一个“民俗语汇”,“行好”不仅在乡民们的宗教性活动的实践中非常重要,而且,在乡民们的日常生活里,也代表了一种或一些恒常的价值判断。这里所谓的“行好”,其实和“修桥补路”一样,都既是日常生活里的“行善”,同时又是一种宗教性的行为。“行好”乃是乡民生活中的宗教伦理。
在宁晋县素丘乡的柏房村,家里供有诸仙的人家,每月初一、十五均要烧香、叩头、上供,这便是所谓“行好”。“明眼”、“师婆”为人瞧病“看香”,也是“行好”。个人去庙里上香许愿或者还愿,也是“行好”。自愿地为庙会做各种事情,出钱出力,也都是“行好”。实际上,任何男女老少都可以而且都应该“行好”,“行好”并非只有某些神职人士才能做的事。
在东汪村南大厅小庙的西墙上,白粉刷的标语格外醒目:“行好吧,别从麦田里走。”此标语写在人们“行好”时要来的小庙墙上,警示那些可能违反社区公德的行为,并以“行好”为劝诱,的确发人深省。“行好”固然可被用于指称一切善事,但是在乡民们的社会生活里,所有这些“善事”往往又都有民俗宗教方面的含义。
赵县范庄已是颇为市场化的农村社会了,平日里人们为生计俗事和各自的发展忙碌奔波,相互间的关系甚至包括他们与社区集体的关系,已经越来越多地要用金钱来交换了。但是,一年一度的“龙牌会”,大家却都分外地积极,有力出力,有车出车,有钱捐钱。“龙牌会”这几天,村里凡有机动车的人家,都会按照“会头”们的安排出车,或跑石家庄火车站接人,或出去采买东西,没有条件,不讲价钱,因为这是在“行好”。一位来石家庄火车站接人的司机曾坦率地对我说:“一年就这几天‘行好’,再要不来,那咱还是不是人?”
在相邻不远的“张爷”庙会上,有一位擅长念经并颇有影响的妇女,据说她最初就是因为患有冠心病才去张爷庙“行好”的,亦即参与庙里的一些活动如上香、念佛等,后来逐渐成为庙会上念经班的骨干人物。(73)
在范庄一位“行好”当“香差”的妇女家中,我们抄录了若干“经文”。其中有一些直接涉及“行好”的内容。例如,在“稳心敬意”经中说到“老师一家门”,其“门前立碑造大字,字字行行造得真,上造行好坤保佑,下造行好保自身,领了老师真言语,先叫行好别灰心”。在“路神经”的经文里有:“行好之人来行路,路神送到他家中,作恶之人来行路,路神不管闲事情。”(74)“请天地佛”经:“入了佛门要学好,行好不昧一分毫。”显然,“行好”是与“做恶”对立的,在很多经文里,“行善之人”与“作恶之人”往往对举。这意味着在“行好”中包含着乡民们的“善恶观”以及“善恶有报”的信念。例如,“善人歌”里说:“善人封你金桥走,恶人封你下油锅,为什么封他不封我,你在阳间不念佛,东庙烧香你不去,西庙磕头瞎胡说。”又有“劝小徒”:“劝人念佛多行好,行好还是在个人,行好就把天地敬,父母就是家里活神,人人应当敬父母,孝顺父母暗有神。妇女们行好供婆母,供奉公婆感动了神,夫妻云雨要和好,一日夫妻百日里恩……为人不把父母养,枉在世界混良辰。”此外,还有不少劝人“行善”、“行好”,以报答“神仙”、“地母”等内容。
虽然在范庄“龙牌会”期间,基本上看不到类似狐仙之类“四大门”的踪影,但从来自范庄的一些经文看,“仙”在范庄依然是很重要的一类超自然存在。例如,“送八仙”经:“山上长松山下明,俺把仙家送一程,老仙送到高山上,小仙送到一洞中,洞中仙家送完毕,剩下师父了病症。三柱真香一般齐,我给仙家来起席。……要是云仙云里走,要是狐仙归洞里。”其中的“狐仙”自不待言,“云仙”亦见于东汪南大厅庙会的诸仙名簿。
看来,平日里那些“行好”的“香差”或“老师”所采取的方式,同样是请来神仙(包括狐仙之类)降临坐坛,附体借位,然后为人治病。上香“行好”,“看香”治病,乡间那些为神仙们充当“香差”之职的“老师”,由于帮助上香者解除“虚病”之类的痛苦,因此,其所作所为自然也就是“行好”了。以“实病”为对象的乡村医生和以“虚病”为对象的香差,在“行好”的逻辑上是完全可以相通和转换的。“三柱安炉香”的经文说:“炉中师父炉中转,半夜子时下灵山,师父带着灵丹药,打收黎民把道传,有病吃了百病好,无病吃了也得安,众生吃了好了病,我给师父把名传。”如此看来,“行好”的乡土观念之既涉及与超自然发生关联的宗教和信仰,也涉及俗世里的各种善事,也就是不难理解的了。
“行好”由于涉及乡土社会中人们观念里的所有“善事”,并且,尤其涉及与上香拜佛有关的人和事,所以,它在乡民道德伦理的价值判断上就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例如,南大厅庙会上的人对“奉教的”颇有些微词,理由是因为他们连父母去世了也不大落泪,实在有悖“孝道”,而“孝道”乃是在庙会上“行好”者们的基本信念。实际上,此类涉及“孝道”的“行好”,也与“狐仙”之类的俗信颇多瓜葛,在《阅微草堂笔记》卷三里,就曾讲到某狐仙为人妇,“事姑甚孝”,并“缘是功行,得证正果”的故事。类似的情形,在其他狐仙故事或口碑文学里也并不鲜见。
从很多外人的立场看,被目为“迷信”、“淫祀”或“愚笨”的事,在乡民们看来却可能是“行好”、“行善”。显然,对于“行好”之民俗语汇或乡土概念的发掘,将促使我们从另外的角度更为深刻和恰切地理解乡民社会里民俗宗教之根深蒂固的原委。
第九节 余 论
以“狐仙”、“长仙”之类为主流的“四大门”信仰,可以说是汉族民俗宗教的一种形态,或许还是其典型的形态之一。本文的研究说明,“四大门”之类的信仰是在汉文化深厚及悠远的背景之下生长及成熟起来的,同时还应指出的是,乡民社会的人们具有将各种来源不同甚或不同属性的要素缀合起来,以便在他们自己的生活世界里建构出民俗宗教的能力。
据日本学者赤松智诚和泉靖一早年的调查(75),赫哲族的萨满在治病跳神时所请的神,主要就有“胡仙”、“黄仙”和“蟒仙”等。此外也有证据表明,在满族及达斡尔族等少数民族的萨满教文化里,可能也渗进了类似“四大门”信仰的一些因素。尽管“四大门”信仰的确具有萨满教的一些属性,但若仔细分析,集中在中国北方各地的以信奉“狐仙”、“黄仙”或“长仙”等为典型特征的民间信仰或民俗宗教形态却也自有其流脉传承,其与所谓“巫傩文化”和“萨满文化”两个谱系(76)的关联,尚有很多不大清楚的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
诸如清宣统三年石印本的《西安县志略》、1919年龙江印刷局铅印本《龙城旧闻》、1920年铅印本《瑷珲县志》、1920年哈尔滨铅印本《呼兰县志》、1931年铅印本《义县志》、1933年黑龙江通志局铅印本《黑龙江志稿》及1934年铅印本《庄河县志》、1948年铅印本《海龙县志》等等,我们从众多地方志的片段记载来看,“四大门”或“五大仙”之类的信仰,确实曾与各地的萨满教传承发生过密切的糅合及深刻的互渗关系。在这些志书所反映的各个地方,既有信奉“胡大太爷”、“胡三太爷”、“黄三太爷”,将其供于家中的情形;又有“神之所托”,多为狐、黄、白、柳、虺五种的情形;还有将大仙的种类扩及“水獭”、“狼”、“龟”等其他野生动物的情形。既有汉族式的“烧太平香”,又有满族式的“跳太平神”,还有以三月三日及九月九日(77)为期的“跳神会”或“大神节”。对于所有这些不尽相同的体现,我们既应在各自地域的生活世界中予以理解,也可以像本文也试图展示的那样,将其在历史性的考察和地域研究的比较中予以把握。(78)
“四大门”之类的民间信仰或民俗宗教,经常会被指斥为“迷信”与“淫祀”,“知识阶级”不信,“巡警不时捕治”(1921年石印本《凤城县志》),尽管如此,它们“暗中仍属不少,乡间尤多”(1926年铅印本《双城县志》),这说明此类民间信仰或民俗宗教乃具有非常顽强的生存及变通能力。差不多在绵延断续地时隔近一个世纪之久的今天,我们仍可发现其蛛丝马迹,在个别地方甚或还能见到其较为完整的形态或体系。回顾历史,环视现实,研究“四大门”之类民俗宗教的课题,其学术及实践的价值确实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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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原题“四大门:北方民众生活里的几种灵异动物”,系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ISA)工作论文(2000.006);后作为与会论文提交给中山大学人类学系“‘田野中的宗教’国际学术研讨会”(2006年2月18日,广州),并收入王建新、刘昭瑞编《地域社会与信仰习俗——立足田野的人类学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第323—353页。
(2)?这批论文现藏北京大学图书馆。
(3)?杨堃:《我国民俗学运动史略》,《民族学研究集刊》第六辑,1948年,第92—102页。王文宝:《中国民俗学史》,巴蜀书社,1995年,第261—262页。王建民:《中国民族学史(上卷)》,云南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251—252页。
(4)?李慰祖:《四大门》,燕京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学士毕业论文,1941年。
(5)?周星:《人类学者的“知识”与访谈对象的“知识”》,周星、王铭铭主编:《社会文化人类学讲演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69—287页。
(6)?顾颉刚编:《妙峰山》,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印行,1928年。刘锡诚主编:《妙峰山·世纪之交的中国民俗流变》,中国城市出版社,1996年。
(7)?吕威:《民国时期的妙峰山民俗研究》,刘锡诚主编:《妙峰山·世纪之交的中国民俗流变》,中国城市出版社,1996年。
(8)?周星:《汉族民俗文化中的谐音象征》,《社会科学战线》1993年第1期。
(9)?李慰祖:《四大门》,燕京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学士毕业论文,1941年。